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城市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城市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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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城市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防范化解城市重大火灾风险,切实提升抗御火灾能力,守住消防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武隆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针对武隆城市火灾风险特点,持续深化“八大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城市重大火灾风险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推进城市火灾隐患共建共治、源头管控、隐患整治、宣传教育、智能防范、综合救援“六大能力”建设,城市消防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抗御火灾能力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

1. 深化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隐患滚动排查,重点整治消防用水问题;按照轻重缓急,逐步消除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隐患;挂牌整“生命通道”重点区域,全面规范消防通道管理标识;开展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回头看”,持续整治电力线路、燃气管线、管井封堵等隐患。(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公安局、高层建筑牵头单位、供电供气企业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推进厂房库房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整治工业厂房库房遗留火灾隐患,2022年底前对账销号;加大城乡接合部小厂房、小库房排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建设、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厂房库房整治力度,集中整治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问题。(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推进地下工程清违除患行动。重点清查地下车库、公共人防工程违规改变使用功能,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对违规将建筑配建停车库改建为超市、仓库等其用途的,限期恢复原状;对违规住人的,督促立即搬离;对违规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责令立即清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4. 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以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扩建的房屋,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将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等消防安全问题纳入整治重点。(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行动。攻坚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装修施工等突出问题整治,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底前全部创建达标。指导管理单位组建行政管理、技术管理、火灾扑救和技术处置“四个团队”。(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6.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行动。持续推进石油化工产业安全布局优化,逐步推动不符合安全规划的企业搬迁。每年组织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督促石化企业定期开展消防评估,常态化开展安全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老化损坏、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7. 推进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行动。将消防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作为基础类必选项目;对城市更新和“退二进三”政策实施中,闲置老旧厂房、仓库改建的商业性、生活性、服务性场所,加强规划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按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自来水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8. 开展新兴业态火灾风险防治行动。对密室逃脱、剧本杀、室内冰雪活动、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新业态,明确行业主管责任;督促经营单位依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把关,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管控,严打非法改装拼装、违规入楼入户停放充电等行为,推进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管控,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城市火灾隐患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 提升共建共治能力

1)加强消防法规宣贯。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压实政府属地责任。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安“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结合城市火灾风险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明确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行业管理责,强化督导考核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3)规范行业监管行为。建立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分类编制学校、医院、文博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物流仓储、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室内冰雪活动等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

4)做实基层消防监管。出台加强全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在火灾风险高、火灾事故多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工作站(所),明确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委托,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

5)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建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消防管理制度标准,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体等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消防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动社会多元共治。壮大消防专业服务力量,规范执业行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专家参与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将火灾风险排查融入网格管理范畴,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建立“吹哨人”制度。(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提升源头管控能力

1)完善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滚动编制机制,加强实施评估和考评。(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2)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在城市规划中,合理控制高层建筑高度和密度,科学布局大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群、油气储备库、石油化工企业、电化学储能电站,确保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在城市高层建筑密集区、核心商圈建设微型消防站。(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3)推进城市消防安全升级。在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城市更新时,将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一并纳入升级改造,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标准。在老旧建筑、油气储罐、燃气管网等实施综合改造、实事工程时,将消防安全纳入整体改造计划。加快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挖掘盘活现有资源,扩大停车泊位供给。(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重庆市武隆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十四五”规划》,落实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年度建设任务。严格落实消防规划,严禁随意占用消防站、消防水源等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建筑消防安全把关。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口,开展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用的建筑整治,强化新改扩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落实保温材料防火管理要求,并将其燃烧性能纳入建筑能效测评设计核查内容,加强保温隔热工程防火管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员工宿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提升隐患整治能力

1)加强消防安全评估。健全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研判和预警提示机制,针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功能布局、人口态势以及火灾规律特点等要素,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对策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隐患整治手段。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强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对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固化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完善“绿波带保畅”机制。完善消防信用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公示曝光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4. 提升宣传教育能力

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将消防安全融入普法宣传、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公务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常态化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创建消防志愿者服务品牌,发动物流、快递企业开展“敲门行动”,加强老弱病残、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拓宽消防宣传载体阵地。建设城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街道、社区设立消防教育点。推动通信企业发送消防提示,鼓励快递、电商企业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利用媒体、楼宇电视等开展公益宣传。加大火灾事故、重大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提升智能防范能力

1)推进消防物联感知平台建设。实“互联网+监管”,将城市火灾风险防治嵌入基层智慧治理。推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在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单位火灾防控方面的应用,制定相关数据、接口标准。(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

2)强化城市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推进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平台和体系建设,构建消防“哨兵”瞭望监测平台,深度融入城市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等平台。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与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6. 提升综合救援能力

1)建强专业精干作战力量体系。优化全区地震、水域救援和山岳救助等3类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成一批“覆盖全市、机动灵活”的消防专业救援力量。(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壮大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力量,并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高精尖”攻坚装备集群。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增配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的先进适用装备,加强温度活性水消烟灭火云消防车、大型充气充装车、大型供水车、背负式泡沫灭火系统、灭火无人机等高新技术装备配备,进一步提升城市火灾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组织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牵头部门,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与抓好“十四五”消防规划实施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破解深层次问题,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不定时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常态化明查暗访,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范畴。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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