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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2019年全区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以来,在组织形态、生产经营、利益联结、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三社”融合的深度、力度不够,“三社”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好;供销基层组织的覆盖面虽然有了明显提升,但发展质量不高、为农服务能力、示范引领作用还不够强,与农民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金融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问题亟待解决。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武隆区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重点,以联合合作为纽带,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和市场经济导向,推动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涉农金融机构)“三社”在组织形态、生产经营、利益联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科学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在生产管理、市场流通、金融支撑等方面优势,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加快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融合发展、示范推动原则,发挥供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金融机构各自优势,探索“三社”融合促“三变”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三)主要目标。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出“三社“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方法。到2025年,“三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三社”融合在促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2022年将沧沟乡基层供销社打造成为全市乡村振兴基层供销社的示范和样板,2023年改造升级6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到2025年打造基层供销社示范亮点10个;2022年,100%行政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到2025年培育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个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个以上、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5个以上;2022年,建成正常运转的农村综合服务社100个,培育“星级社”45个。到2025年,100%行政村组建农村综合服务,培育“星级社”75 个;到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三社”融合发展等涉农信贷规模达到3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三社”融合发展主体建设

1. 巩固提升基层供销社。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组织基础作用。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的“四有”标准,因社施策改造升级薄弱基层供销社,巩固传统经营业务,拓展新兴经营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将基层供销社打造成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2022将沧沟乡基层供销社打造成为全市乡村振兴基层供销社的示范和样板2023完成仙女山街道、火炉镇、双河镇、凤来镇、沧沟乡、大洞河乡、赵家乡等基层供销社的升级改造2025打造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基层供销社示范亮点10个,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供销社的为农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基层供销社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2. 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前沿阵地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村“两委”组织农民、发动农民、服务农民的有效载体。支持基层供销社结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打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延伸供销社传统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再生资源和废弃农膜回收,推动化肥、农药“双减”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综合信息与技术服务,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有机衔接。发挥好流通服务功能,通过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购销、电商快递,为农户提供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和生活用品网购服务,努力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2022年,建成正常运转的农村综合服务社100个,其中培育“星级社”452025年,全区发展正常运转的农村综合服务社184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其中培育“星级社”75个。农村综合服务社与农户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善,成为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消除“空壳社”,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载体。

3. 提质增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产业根基作用。围绕生态畜牧、高山果蔬、高山茶叶、蚕桑产业等特色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融入乡村产业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引导其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参与“三品一标”建设,带动小农户参与专业化生产,助推乡村产业振兴。鼓励和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同类产业和产业链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与供销社基层组织建立产销合作关系,条件具备的建立股份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保障成员合法权益。2022年,100%行政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2025年,实现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全部入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2022培育区级示范社10个以上、市级示范社3个以上、国家级示范社1个以上2025累计培育区级示范社50个以上、市级示范社50个以上、国家级示范社15个以上。区财政每年安排预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进行以奖代补。

4. 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将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成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服务载体,重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及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理、政务事务、商务业务、合作金融、信息咨询、资产拍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项目申报代办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2022年,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正常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达2502025服务达到400家以上。

(二)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

5.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国家队”作用,立足耕、种、收、贮、加、销全产业链,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涉农企业等积极开展生产合作、销售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国际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公司+基层供销社+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基地+农户”等多种运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产加销一体化,提升农业附加值,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和受益率,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区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乡镇(街道)基层供销社承担财政补贴性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积极参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助力乡村生态宜居。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店、庄稼医院、“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共同构建“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认真履行农资淡储旺供的职能,全力打造政府部门担保、质量信得过的“供销农资”品牌。2022新发展标识一致、形象统一的“重庆农资”连锁店5家以上、庄稼医院5家以上;到2025100%行政村建立农资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在全区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5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全区现有126个基础上2025发展到200个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由现在的3.45万亩,增加到5万亩以上。

6.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支持供销社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网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产销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在仓储(冷藏)、运输、配送、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菜篮子工程等方面的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村旺”“寻味武隆”供销农村电商综合平台作用,推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畅通农业产业链条,构建连接城乡、线上线下,覆盖区、镇乡(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业生产者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力实施电商直播带货“13551”工程,实现农产品电商上行率达电商交易额的5%,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全覆盖。推进区域电商仓储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和优化,建设运营好五洲电商产业园。完善城乡绿色智慧物流区村三级节点建设,坚持共建共用,建成一个区级快递共同配送中心、8个镇级快递共同配送站、184个村级快递合作服务网点,实现区级有中心、镇级有站点、村级有网点的三级“快递进村”配送体系。持续办好“寻味武隆网上年货节”“寻味武隆电商节”等消费帮扶产销活动,积极参与西部扶贫展会、西旅会等各类展会,依托济南·重庆武隆体验馆巩固鲁渝消费扶贫,强化“寻味武隆”区域公共交易平台运营能力。提升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流通服务功能,采取市场化手段,有效整合“重庆农资”连锁店、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再生资源网点,叠加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农产品收购等服务业态,加强与重点农业生产基地、优势农产品产区对接,为农产品提供网售、包装、仓储、运输等一体化定制服务,促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电商服务点与快递物流业融合发展,打造服务农产品上行的直通车。加强中心城区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规范管理,将红豆、油坊沟两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为智慧农贸市场,推进农社、农超对接,到2025农贸市场年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在仙女山、白马山两个度假区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高山蔬果集中交易市场,通过电商链接主城居民需求和基地生产信息,构建高山果蔬由产地直达消费终端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在乡镇开展供销快闪集,设置供销驿站,促进工业品下乡、特色农产品进城。支持供销社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聚焦生态畜牧、高山果蔬、高山茶叶、蚕桑产业等地方特色产业,在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引领上下功夫,延伸拓展“寻味武隆”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积极融入“巴味渝珍”重庆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巴味渝珍”品牌授权使用农产品30个以上,不断扩大武隆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7.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贷款贴息制度,用好用活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涉农银行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创新“三社”融合发展专属金融产品,简化信贷流程,降低不良贷款率,优化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到2025“三社”融合发展等涉农信贷规模达到3亿元以上。支持供销社、涉农银行创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有效机制,增强农业担保和保险服务“三社”融合发展的能力,引导国有农业担保、保险等机构积极参与“三社”融合发展,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涉农银行利用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三)实施“三社”融合促进“三变”改革

8. 促进产业做实。紧紧扭住乡村产业振兴这个“牛鼻子”,围绕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生态畜牧、高山果蔬、高山茶叶、蚕桑产业全产业链及蜂蜜、豆干、苕粉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坚持以产业发展为龙头,推进“三社”融合与“三变”改革有机融合,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植于产业,基层供销社服务服从于产业。坚持与群众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深度融合,做到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个产业支撑融合发展,不断推动农村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持续加大产业、项目及实施主体的引进和培养扶持力度,到2025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产业基地15万亩,全区发展高山果蔬60万亩以上、高山茶叶10万亩以上,发展桑4万亩以上、山羊出栏30万只以上,发展乡村旅游示范点5个以上。

9. 推进工作联动。将“三社”融合发展与“三变”改革有机结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合互动协调联动的工作新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业务互通、人员互信。区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把“三社”融合发展纳入工作重点进行统筹安排,为“三社”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效整合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银行三重服务功能,推动“三社”经营主体的功能互补、无缝对接、协调运转,鼓励涉农银行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三权”和村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的方式方法,把握合作社“姓农为农务农”特质,设立支持“三社”融合与“三变”改革融资新品种。支持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持股参股,或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贤达、科技人才及农户通过项目、资金、资源、资产入股,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持续共赢”原则,合伙组建股份合作社、开办企业,发展产业,探索建立固定分红、保底分红、效益分红、实物分红等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人员交叉任职,鼓励村支“两委”干部到基层供销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入股,并享受股权收益和业务奖励;鼓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涉农银行乡镇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基层供销社兼职,兼职不兼薪。2023年,在仙女山街道、火炉镇、双河镇、后坪乡开展“三社”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着力建设兼具多功能、综合性的乡村振兴为农服务中心、高山果蔬直销中心。到2025年,重点打造和培育“三社”融合发展示范亮点8个以上;“三社”融合与“三变”改革整合发力,进一步发挥“三变”改革的内生动力,到2025年,建成综合示范点5个。

10. 强化利益联结。推广“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进行评估作价,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共建产业联合体,形成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拓宽特色农业、生态文旅、休闲农庄和田园综合体建设路径,以“三社”为载体、“三变”为纽带,把更多的农民联结到“三变”改革平台上来,真正体现通过土地(林地)流转得租金、参与经营得薪金、入股分红得股金,整合资源,助农增收,探索出独具特色的“三社”促“三变”改革之路。丰富和拓展“三社”促“三变”的方式方法,探索“三社”深度融合、“三变”持续推进、“三产”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将各种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把“产品”变成“商品”,把“小生产”变成“大产业”,推动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国际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农户走农文旅融合发展道路,把产区变景区、民房变客房,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培育新建农村股份合作社,鼓励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直接入股,与村集体、农民共同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社。转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发展为股份合作社,做好农民变股东工作,实现农民由“入社成员”到“农民股东”的身份转变。允许各级财政安排的供销合作社组织发展资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作为股本入股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社。到2025年,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参股入股合作社30个、参股入股龙头企业5个;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股份合作社50个以上,培育建设新型股份合作社60个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统筹,供销部门牵头、涉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三社”融合发展与“三变”改革联动机制,明确由区政府分管供销合作工作的副区长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畜牧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喀斯特(集团)公司、区农业发展公司、中邮武隆区分公司以及区内各涉农银行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有关事项,统筹各方面资源,积极营造“三社”融合发展与“三变”改革协调联动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是推动“三社”融合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供销工作和“三社”融合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实落地。推进形成“三社”融合发展和“三变”改革的强大动力,组合配套“三社”融合发展的项目资金,将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优化调整统筹安排、强化督查考核。

(二)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区供销合作社按照市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建设基层供销社和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或者将部分乡镇原农机、农技、畜牧等站所国有资产明确给基层供销社租用,租金由区财政全额安排,以增加基层供销社服务场所面积。落实“三社”融合发展风险担保基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配套资金、肥料淡储旺供贷款贴息、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合作社规范发展管理培训资金、渝兆农贸市场租金先缴后返资金及装修贷款利息补助、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账务代理等专项预算,建立逐年增长机制。降低贷款贴息补助门槛,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三社”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贴息政策,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补助。结合武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需求和信贷规模,支持保障合理的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统筹使用贴息、贴费、担保、以奖代补、专项债等涉农财政资金政策,加强“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持续对项目的成效进行跟踪指导,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作用。

附件:武隆区“三社”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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