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小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1164号)等5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文件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19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文件目录

1.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小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1164号)

2.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兑现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7129号)

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路两侧控制区用地管理的通告(武隆府发〔201833号)

4.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8132号)

5.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烟叶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武隆府办发〔202037号)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