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要求,加快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畜牧业建设,经区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和政策引导,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全面推进畜牧业疫病防控、安全保障、绿色发展、整体竞争等能力大幅提升,促进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猪肉自给率达到100%,牛羊禽肉自给率达到100%,禽蛋基本自给。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35%左右。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0%、85%左右;到2030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90%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建设。
1. 深入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大武隆板角山羊种质资源保护,建成武隆板角山羊资源保护场,完成保种核心群建设,做好武隆凤羽鸡畜禽遗传资源申报,力争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持续开展渝东黑山羊武隆保种场渝东黑山羊核心群建设,丰富血缘,加强选育和提纯复壮。加强长坝、土坎生猪良种供精中心建设,加大优良种公猪更换替代,加大供精点建设和管理,开展生猪冻精和肉牛冻精改良。开展中华蜂枣红王品系培育,建成中华蜂枣红王种蜂场。支持区内生猪企业建设高代次种猪场、种公猪站。争取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市级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支持,对我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畜禽良种的推广利用,提高良种推广覆盖率。(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建设优质饲草料供应基地。依托专业肉牛育肥场、山羊养殖场和肉兔养殖场,大力发展现代草牧业,着力加快青贮玉米、饲用甜高粱、黑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和高效宜机化栽培,打造优质饲草种植示范基地。积极争取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设,大力发展以山羊为主的草食动物,优质饲草种植面积保持在1万亩左右。加强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鼓励专业化饲草生产加工销售。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技术,加快生物饲料和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的推广应用。(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现代畜禽产业集群。鼓励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为纽带,加快形成畜禽养殖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融合发展的产业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因地制宜发展畜禽适度规模化养殖,鼓励中小养殖户发展。巩固和提升生猪调出大县,实现年出栏50万头以上的生猪产业集群和以武隆板角山羊、武隆凤羽鸡、中华蜂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火炉-沧沟-土地,长坝-白云-和顺,鸭江-平桥-庙垭等3个生猪产业组团和草食牲畜、土鸡、中蜂等3个优势产业带,大力培育畜禽稳产保供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培育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畜牧兽医科技服务组织。鼓励畜禽养殖协会、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组建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团队,为中小养殖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防控、机械生产、产品储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一条龙”“菜单式”实用科技服务。支持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开展疫病检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稳定动物防疫体系。
5. 充实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据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村聘乡管业务部门指导”的要求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加强动物防疫硬件配套,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兽医实验室迁建和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屠宰场自建兽医实验室。完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完善防疫物资冷链储运设施设备。加强洗消中心管理。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规模畜禽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强化常态化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养殖场户风险评估、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落实重点区域、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完善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信息管理。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不履行动物防疫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创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支持引导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创建无非洲猪瘟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高效加工流通体系。
9. 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能力。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整合建设综合性大型屠宰企业。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实施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支持建设标准化畜禽屠宰厂和肉品精深加工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扶持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企业。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大力发展冷链物流,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推进畜禽产品冷链配送、冷鲜上市。扶持培育畜禽产品冷链配送综合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畜牧兽医信息化管理。加快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管理培训和指导,将养殖监测统计、直联直报、养殖场备案和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融入重庆畜牧兽医云平台,推进畜禽养殖档案电子化,全面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共享和闭环管理。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应用,支持打造智能化畜禽养殖示范场。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服务。(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武隆调查队、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循环发展。
12. 建设种养良性循环发展基地。加强农牧统筹,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重庆碧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大畜禽固体废弃物收贮、加工利用,落实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实施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登记管理。积极推广液体农用有机肥机械化施用,探索在宜机化种植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实施以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提升工程。大力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在优质粮油、高山蔬菜、高山茶叶、水果等生产基地,建立农牧循环示范园、示范区。落实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武隆银保监管组、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广绿色高效集成技术。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治理畜禽粪污,加快推进全封闭式、自动投料、自动饮水、自动控温和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山羊同位发酵床圈舍建设,支持规模养殖场加快节水节料、环境控制等设施装备升级,创建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养殖场。支持养殖场采用异位发酵床和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处理畜禽粪污,继续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畜禽粪污利用模式,拓展到优质粮油、优质牧草种植。促进畜禽养殖规模与资源化利用相匹配,全面落实《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持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打造安全优质畜禽产品。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推进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品牌培育,引导畜禽养殖企业申报“两品一标”,打造武隆板角山羊、武隆凤羽鸡知名品牌,规范“两品一标”畜禽产品生产和管理。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投入品使用管理,严厉打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公用品牌培育,利用西部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开展品牌推介营销工作,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畜牧业生产发展、畜禽产品保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十四五”规划。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从业者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要承接做好“放管服”工作,简化畜禽养殖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引进等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落实。加大畜牧兽医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加强畜禽养殖项目储备,推进相关政策落地。按照畜牧业发展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强林地对畜牧业发展支持,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使用林地纳入地方民生类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按权限办理养殖用地手续。强化财政保障,落实有机肥料生产和施用补助政策,将生猪良种补贴、强制免疫、春秋消毒灭源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畜禽养殖场开展农业设施权属登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加强与市农担公司的衔接沟通,争取满足对我区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融资需求。完善畜禽政策性保险,继续做好能繁母猪、商品育肥猪和生猪收益政策性保险,进一步争取市级财政支持,力争将山羊、肉牛等畜禽品种纳入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提高全区畜禽养殖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区司法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武隆银保监管组、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市场调控。加强与畜禽产品主销区县衔接,打通畜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争取畜禽产品主销区对我区养殖生产发展支持,建立资源环境补偿合作关系,形成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加强畜禽产品市场监管,维护畜禽产品市场正常流通秩序。建立以猪肉为主的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制,制定保障畜禽产品市场供应方案。加强畜牧业生产监测调度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探索制定牛羊禽肉等重要畜产品保供和市场调控预案。(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