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城镇地名和建筑物名称命名标准的通知》(渝民办〔1999〕106号)相关规定,为适应城镇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城镇功能,规范地名管理,决定对我区部分乡镇道路进行命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凤来镇
(一)凤翔路:凤来镇入场口经凤来镇人民政府至凤来小学,道路全长约1000米。
(二)凤翔东路:凤来镇卫生院经黄家湾居民点至敬老院,道路全长约1500米。
二、石桥乡
(一)蓉湖路:板栗弯居民小组进场口至何家院子处,道路全长约400米。
(二)贾角山路:正头场居民小组谢家院子至徐家院子处,道路全长约1000米。
以上命名后的地名为标准名称,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文件、证件、印章、影视、报刊、书籍、商标、广告、牌匾等方面的应用,均以本通知正式公布的标准名称为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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