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武隆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武隆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上下达指标以内,力争与2020年同比下降5%,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力争实现已监测地灾点亡人事故零发生和其他自然灾害亡人事故零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争创全市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区县先进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落到实处。
1.压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武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武隆委发〔2019〕4号)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要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要扎实推进应急组织指挥、行政管理、救援力量、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建设进程,持续提升全区应急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区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区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检查督查,解决安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努力促进各时段应急工作落实落地。
2.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全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救相结合”的原则,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区应急局要着力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监督和应急抢险救援职能职责。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要坚持长期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着力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推动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要坚持平常抓实安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扎实开展企业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对企业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要执行好技术负责人制度,在交通、矿山、建设、危化、工贸、电力等高风险企业设置安全总工程师或安全技术负责人岗位,不断强化安全技术人员在编制、论证、决策、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权重。
(二)推动执法改革,形成重典治乱高压态势。
1.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要将区应急局负责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与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按照市上要求积极推动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局队合一”,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区应急局和区级相关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严格执法,扎实开展责任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园区)委托执法力度和处罚权重。
2.开展执法攻坚年行动。要将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作为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尽责履职重要标准,确保执法检查、问题查找、隐患处罚“三个强度”进一步得到提升。全区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必须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检查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管理,严格监管执法与安全标准化评审“二合一”制度落实,切实做到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要序时推动“执法清零”“执法量提升”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月通报、月考核。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3.实施严厉的追责问责。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广泛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定情形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死亡(失踪)1人及以上的均要开展调查评估。要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三)深化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全区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武隆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确保任务清单中明确的3个专题、11个专项、709条工作任务得到序时推动落实。要深入查找影响全区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健全完善问题隐患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落实清单,把各类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并按时销号。要健全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长效机制取得实效。
2.务实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一要各行业领域聚焦重大事故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二要扎实推动全区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整治,加强矿山附属加工作业、尾矿库(含头顶库)、矸石山、油气企业承包活动、地勘企业钻井等专项整治,适应国家矿山安全改革发展要求;抓好页岩气物探、开采、运输、贮存和使用中的安全管理;抓好关闭矿山的常态化安全监管,坚决杜绝私自打开井口导致事故发生。三要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手段科技化和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监管体系、安全防控体系、安全科技体系、安全宣传体系、安全评价体系“三化六体系”建设。严格对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两客一危”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租赁客车、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动货运车、三轮车、农用车、残疾人代步车和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百吨王”等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客运公共交通驾驶员的法制保护和驾驶空间的物理隔离,严厉打击影响和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安全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要节气、重大活动、重点路段和极端天气、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队)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看、查、劝、宣、纠、报、封”的作用。加强道路交通路产路权维护和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安全通行。要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超员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强化上游水库下闸、泄洪统筹调度,严格灾害性天气预警未来0—2小时内应急响应,确保船舶和驾乘人员安全。四要持续开展建设施工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两防)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违法挂靠等行为。五要大力推进新一轮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工艺设施改造和自动化、智能化运用,全面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贮存、经营行为,推动危险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发展。六要持续开展工商贸企业涉尘涉气涉火涉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四涉一有限”安全监管,推进涉毒防爆、涉氨制冷、涉铝加工、动火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定时“销号管理”。七要持续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地下工程、群租房屋、消防应急通道、“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对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强化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八要规范管理电商服务,落实电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监管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从源头监管电商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寄递物流企业运行安全管控,规范物流秩序,严格运输、寄存、转运和产品质量、消防、环保等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九要持续深化市政设施、特种设备、养老机构和电力、民爆、管道、机场、铁路、旅游、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十要认真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旅游景区(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不断提升全区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1.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环保、生态修复有关要求,实施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乌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搬迁。新安装农村公路安全护栏60公里,推广应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完成辖区客渡船标准化率达100%。
2.推动防灾减灾基础性工程建设。要统筹推进乌江(武隆段)两岸、大溪河等重点江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推动城区低洼易涝区治理。要着力以威胁学校、医院、村居、大型水利设施等区域场所的地质灾害为重点,加快推动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要对照森林防火实战要求,推动落实防火瞭望塔、消防水池、监控系统、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工作。
3.统筹城乡安全发展。要狠抓城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织密城乡安全防护网;加强城乡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对接市上安排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加快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要按照市上下达任务及时启动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园区创建活动。
(五)强化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定期和重要时段节点、重大变化情况、重大活动风险辨识清单,强化动态风险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行动,区级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园区、度假区和乡镇(街道)要做好高危高风险企业安全现状评估。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推动落实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强化灾害监测预警。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域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开展群众避让知识宣传,严格群众避让搬迁程序。要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的监测。要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开展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大隐患专项治理,织密森林防火安全网。要按照市级规划要求,推进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序时推进各类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3.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坚持以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职救援队伍为支撑、以地方政府专职救援队伍为支撑、以行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认真打造“常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要加强地方政府专职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加强在岗救援队伍人员薪资、职业健康、心理干预、意外伤害保险的落实,切实解决队伍“易建难养”“专业不专”等问题。
4.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区级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以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形式,分别承担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指导并督促检查本系统内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发放、回收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区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相应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发放、回收工作。
5.提升安全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快推进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修正工作,着眼于强化情景构建的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落实事故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要序时推进灾后倒房民心工程重建,确保受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100%。
6.强化周边区县应急联动。要扎实开展周边区县联合执法行动和应急响应联动,严厉打击“三不管”“流动作案”“灾情蔓延”等典型案例,积极配合周边区县开展重大灾害事故预防处置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跨区域快速会商决策。强化乌江流域联防联控联调、水库联合调度、江河洪峰应对措施,配合开展周边区县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1.推动基层应急规范化建设。要严格实施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三年建设计划,扎实推动乡镇(街道、园区)机构设置规范化、职能职责规范化、人员配备规范化、设施装备规范化、执法检查规范化、监管监控智能化、工作制度规范化、救援队伍规范化“八化”建设,竭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2021年度乡镇(街道)和园区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目标。
2.推动应急队伍准军事化管理。要积极推动落实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推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对接市上制定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要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切实保障安全监管执法车辆和办公、训练条件。要按照市级规定建立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制度,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
3.推动应急管理科技化智能化。要加快推动《重庆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框架》的实施,按时完成武隆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卫星通信和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建设任务。全面推广“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鼓励和督促区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行业领域、区属重点企业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4.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社区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巡逻员等基层力量,把日常管理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楼房、广场、公园等,让“微治理”释放大能量。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有效提高全社会安全应急诚信度。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领域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全责任保险的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5.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要积极依托国家、市级、区级等培训机构扎实开展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干部年度轮训;执行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制度,严格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有效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6.推动安全应急知识大宣教。要将安全发展理念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开展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新发展理念。积极面对新问题、新业态展现新作为。加快推动全区应急系统素质提升工作,扎实开展对党政领导、应急干部和综合执法人员专项培训。要加强企业员工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的三级培训力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推动安全应急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网络“七进”活动落实到位;并深入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和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好“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强化政治责任,深刻吸取近年市内外事故灾难教训,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应急系统开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改进作风、积极作为”专题教育取得实效。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安排部署推动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针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和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出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将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工作推进中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巡查内容,切实加大督查检查、绩效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并按照市上要求健全完善年度重点工作过程督办机制,全面落实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流程。
(四)强化激励约束。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迎接上级巡视巡查实绩考核评价,认真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序时推动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或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甚至发生致人死亡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工作保障。要着力强化应急管理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加强对应急管理战线干部职工的关心支持,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战线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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