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村寨(以下简称古镇古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确保消防安全形式稳定,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全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古镇古寨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古镇古寨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古镇古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古镇古寨消防安全基础。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武隆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胡珍强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国庆、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叶军任副组长,区委统战部、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平桥镇人民政府、火炉镇人民政府、桐梓镇人民政府、石桥乡人民政府、沧沟乡人民政府、文复乡人民政府、土地乡人民政府、后坪乡人民政府、浩口乡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开展全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古德金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区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全区1个历史文化名村(后坪乡文凤村)、8个传统村落(平桥镇红隆村、火炉镇鲁家岩村、桐梓镇官田村、沧沟乡大田村大田组、文复乡铜锣村冉家湾村、土地乡天生村、后坪乡文凤村天池坝组、浩口乡浩口村田家寨)、4个少数民族村寨(石桥乡八角村〔国家级〕、土地乡犀牛古寨、后坪乡文凤村天池坝〔国家级〕、浩口乡浩口村田家寨〔国家级〕)。
(二)主要内容:1. 保护规划编制和消防内容落实;2. 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及落实;3.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4. 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存在的火灾隐患;5. 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6. 电气线路敷设、电器产品使用管理以及火源、危险源的使用管理;7. 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运行;8. 相关人员消防宣传教育;9. 联勤联防、联户联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10.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等其他工作。
五、任务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古镇古寨“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提请区政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古镇古寨用电用气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古镇古寨管理单位和供电、供气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中消防安全内容,并督促落实;督促指导制定“一村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职能职责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古镇古寨改造和相关项目建设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对古镇古寨内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制定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古镇古寨制定和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指导古镇古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古镇古寨建立和完善政府专职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古镇古寨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六、时间安排
2021年6一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领导小组组织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会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部门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改。古镇古寨管理单位和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排查整治10项主要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该项工作于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
(三)排查督查。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分区、分片对全区古镇古寨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督导组,对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项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一村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属地党委政府协调研究解决,并加强督查督办。对构成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区政府挂牌督办。该项工作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五)巩固提升。在推进古镇古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总结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报告,于2021年12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18702358341,邮箱:2623288636@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摸清古镇古寨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综合施策。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古镇古寨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给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夯实古镇古寨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古镇古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古镇古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四)强化救援准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古镇古寨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完善古镇古寨灭火救援预案,对辖区古镇古寨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古镇古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问效。区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职能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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