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武隆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省级下有关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1. 违法违规活动立即停止。

2. 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3. 严格责任追究到位。

4. 完成生态整治修复。

5. 扶贫项目分类整改。

(二)工作目标。

全面整改全区19个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影响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发展的突出问题,规范全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通过严查、严处、严管,确保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安全,保障自然保护地可持续发展,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整改措施

(一)自然保护区

1. 对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和使用,及时退出,并制生态恢复方案,予以恢复。

2. 对位于实验区内批建不符、未批先建、与保护功能不符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处罚;法律规定拆除、退出的,应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施,并恢复生态;需要整改的,应限期完成整改。

3. 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二)地质公园

对位于地质公园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属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责令业主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属于经营性项目的责令业主单位自行拆除后恢复植被。

(三)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

对位于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责令业主单位自行拆除。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整体推进。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强化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意识,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对标对表,扎实做好本次整改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清单管理,排序销号。区生态环境局要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限,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各整改牵头单位要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订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序时推进问题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整改成果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林业局(联系人:裴 霞、吴永胜;联系电话:7772280377764811),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整改问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予以销号。对未达到销号要求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限期解决。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整改牵头单位要严格履行牵头职责,统筹调度、靠前指挥,根据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工作,不得敷衍塞责、简单上交矛盾,确保整改工作序时推进。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牵头单位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不得推诿扯皮、拖延应付。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加强督查,督促相关单位限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五)建立机制,管治并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要建立全监管机制,创新监测、执法等管理方式,对自然保护地实行全方位监管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建立长效的政策措施,既保护好良好生态又保障好百姓生计。对自然保护地内的新建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

附件:武隆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武隆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保护地

名称

编码

名称

项目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或个人

所涉

功能区

项目占地面积(公颂)/长度(米)

整改

要求

完成

时限

牵头

责任

单位

配合责任单位

备注

1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059

天生三桥景区四停车场(临时彩刚棚)

仙女山镇白果村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三级保护区

1.68

完善相关手续

20201231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


2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066

搅拌场旧址

石桥乡贾角村

王清龙

三级保护区

1.58

拆除、复绿

2020630

石桥乡人民政府



3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JM-1417

废弃停车场

仙女山镇明星村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一级保护区

0.16

复绿

2020630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4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365

鱼塘

仙女山镇龙宝塘

盛廷怀

三级保护区

0.04

周边复绿

2020630

仙女山镇人民政府



5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326

陈方伦鱼塘

仙女山镇石梁子社区

陈方伦

三级保护区

0.06

周边复绿

2020630

仙女山镇人民政府



6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JM-0501

杨忠军养殖场(养牛50头)

石桥乡六棱村

杨忠军

三级保护区

0.58

粪污治理达标

2020630

石桥乡人民政府

区畜牧发展中心、区生态环境局


7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342

陈云清鱼塘

仙女山镇石梁子社区

陈云清

三级保护区

0.05

周边复绿

2020630

仙女山镇人民政府



8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JM-1693

辉祥酒厂(小作坊)

石桥乡贾角村

刘洪

三级保护区

0.13

摘牌、停止生产

2020630

石桥乡人民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


9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JM-1012

天生三桥电梯钢结构组装场地

仙女山镇明星村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三级保护区

0.25

复绿

20201231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10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044

谭家沟污水处理厂

仙女山镇石梁子社区

新区开发公司

三级保护区

2.72

拆除、复绿

20201231

区仙管委



11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151

倪安芬鱼塘

仙女山镇石梁子社区

倪安芬

三级保护区

0.44

周边复绿

2020630

仙女山镇人民政府



12

重庆武隆岩溶国家地质公园

50-D-002-QT-0050

新建电梯基础

仙女山镇明星村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三级保护区

2.15

复绿

2020630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13

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

50-F-219-JM-0253

天然居农家乐

仙女山镇明星村

倪永配

核心区

0.16

摘牌,停止营业。

2020630

仙女山镇人民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


14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50-F-005-JM-0212

芙蓉洞过江滑索中站台

江口镇黄桷村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核心区

0.16

拆除、复绿

20201231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15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50-F-005-JM-0213

梦里水乡农家乐

石桥乡八角村

罗永华

核心区

0.16

摘牌,停止营业。

2020630

石桥乡人民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


16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50-F-005-JM-0416

芙蓉洞景区速滑终点

江口镇黄桷村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核心区

0.03

拆除、复绿

20201231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17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50-F-005-QT-0036

杨家田鱼塘

江口镇三河村

毛世兵

核心区

0.07

周边复绿

2020630

江口镇人民政府



18

阳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

50-Q-33-JM-0032

仙女山原始部落酒店

仙女山镇龙宝塘村

田长安、肖寿江、冯意莲

核心区

0.05

拆除违规占用部分

2020630

仙女山镇人民政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用地手续(渝府地〔20171030号)

19

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

50-F-211-GK-0003

桐后路高坪段临时采石场

后坪乡高坪村

智翔铺道公司

二级保护区

2.56

关闭、复绿

20201231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交通局、后坪乡人民政府

一是桐后路高坪段施工临时采石场,完工后将关闭、复绿。二是深度贫困乡镇脱贫规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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