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发〔201826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03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废止理由

1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

201826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2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

2017103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隆府办

201861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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