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937号)要求,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就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准确掌握全区人口情况,科学制定人口发展政策,统筹部署民生发展战略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将为全区宏观调控与科学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抓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实施人口普查方案,依法依规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准确把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111日零时。

三、扎实精心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武隆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政府根据人口普查工作任务需要,聘请社会专职普查指导员和在相关成员单位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落实场地实行集中办公。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精心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人口普查小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的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合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中,涉及宣传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涉及少数民族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统战部负责;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局、区政府外办负责;涉及网格化普查摸底清理登记指导方面事项,由区委政法委负责;涉及互联网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网信办负责;涉及人口普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教育部门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教委负责;涉及普查大数据应用和工业企业职工宿舍的普查协调方面的事项,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涉及户籍人口基础资料整理,实施户口整顿,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监狱服刑人员人口普查和全区面上入户登记工作协助方面的事项,由区公安局负责;涉及行政区划、死亡人口和婚姻状况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涉及社会人才集体户、劳动力集体户和社会保险人口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涉及普查电子地图资料和不动产权住房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租住房屋调查、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宣传与协助入户登记、建筑工地临时宿舍的普查协调方面的事项,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涉及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事项,由区城管局负责;涉及农村人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涉及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出生人口行政记录信息比对和配合公安、统计制定有利于入户登记政策方面的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涉及对个体工商户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涉及武警、消防系统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武警武隆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分别负责;涉及区人普办集中办公场地落实与车辆调配事项,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保障经费支持。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的专项经费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公安户口整顿所需工作经费由区公安局编制预算向区政府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四)精选普查人员。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人员一经确定,普查期间务必保持相对稳定,严禁中途随意更换。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对借调的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根据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情况发放补助费用。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施依法普查。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推行信息化技术。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终端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七)强力宣传动员。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查宣传。要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八)开发普查成果。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人口普查资料深度挖掘开发运用方案,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研究探索人口与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用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现状,用专业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九)抓好普查总结。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全面总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附件:武隆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03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隆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胡珍强政府常务副

副组长:何国庆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统计局局长

委宣传部副部长

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公安交巡警支队

支队长

曾凡凌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员:夏晓松区人武部副部长

陈吉生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嘉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委网信办副主任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世君教委副主任

蔡昌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陈晓梅民政局副局长

张绍斌财政局副局长

罗蜀英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黄明鱼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吕庆丰住房城乡建委四级调研员

唐国梁城管局党组成员、综合管理执法支队队长

冉忠孝农业农村委二级调研员

冉晓梅政府外办副主任

付定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代德祥统计局副局长

  武警武隆中队指导员

潘学超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吴小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付渝江  区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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