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金融专员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金融专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金融政策,创新创优金融服务机制,构建常态化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优化金融供给为着力点,以创新金融服务为突破口,以搭建“政银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一对一”精准服务为主要形式,构建常态化企业金融专员制度,重点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企互动、任务到人、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优质高效透明的“政、银、企”合作新机制,畅通政银企信息交流,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打通企业融资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企业公司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加精准、更具质量、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金融专员人才库。按照“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优、服务意识好”要求,由人行武隆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从辖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中分批挑选金融业务骨干,组建一支广覆盖、多层级的金融专员人才库。金融专员名单由各金融机构推荐并填写“武隆区金融专员入库申请表”,由人行武隆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会审,报区政府审定后,颁发聘书。
1.金融专员分类:资深金融专员、金牌金融专员、普惠金融专员。
2.金融专员任职条件。资深金融专员任职条件:金融行业从业3年以上,有区县支行(公司)副职以上职务经历。金牌金融专员:金融行业从业3年以上,任中层干部2年以上。普惠金融专员:金融行业从业2年以上,信贷业务工作1年以上。
3.金融专员的服务对象。资深金融专员服务于区政府、区级经济管理部门、重点国有企业;金牌金融专员服务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规模以上企业;普惠金融专员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4.金融专员职责。参加区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与经济相关的会议和培训,参加服务企业有关会议和工作考察,参与服务企业重大项目规划、融资洽谈等,指导帮助企业把握好经济和金融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6次的经济金融政策和产品宣传,宣传方式以书面宣传为主、现场宣传为辅;接受服务对象相关咨询,重大事项咨询必须进行书面回复。
(2)调研走访。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和座谈,实时了解服务对象近期工作安排和需要服务的事项,每年走访服务对象不少于4次。
(3)决策服务。在企业邀请的前提下参与服务对象经营决策有关会议并提供书面参考意见,不能出席的,由所在金融机构另行安排人员参加。受邀参加服务对象工作考察,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区政府职能部门邀请除外)。对服务对象非理性投资出具书面建议并函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企业规范管理、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风险。
(4)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方案,提出融资解决方案。其他金融服务根据企业需要提供解决方案。
5.金融专员的退出。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金融专员退出:因工作调离武隆区或退休的;因考核不合格的;因受到投诉并有较大责任的。
6.金融专员的调整。每2年调整更新一次。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完成金融专员工作职责的,原则上由该金融专员所在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更换。
(二)建立金融专员需求库。根据我区经济管理部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情况,建立分层级的金融专员服务需求库。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有金融专员服务需求直接入库,中小微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入库。
1.需求库类别。分为政府类服务需求库和企业服务需求库。须涵盖全区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所有国有企业及注册地在武隆区内中小微企业及经济组织。
2.服务需求库准入条件。政府类服务需求库以公函方式入库。企业服务需求库要求入库企业应与金融机构有信贷或保险业务往来,有真实健全的财务,有50万元以上贷款,有金融专员服务需求,由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入库(附件2)。
3.企业服务需求库退出方式。连续2个月不向金融专员提供财务报表或单个事件不向金融专员提供合理资料自动退出。对于经营管理混乱、运转不正常、盈利或扭亏无望,且不配合金融专员工作的企业,由金融专员所在单位向区金融专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金融专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实后,可将相关企业暂时剔除出名单库。
(三)建立金融专员双向选任制度。金融专员要坚持双向选择原则,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从金融专员人才库中提出专员人选,经行业主管部门、区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武隆支行共同审定,并征得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意见后,向企业确定选派金融专员,并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对履职不到位的金融专员,及时更换调整。
(四)建立金融专员考评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每年考评一次,对获得“优秀金融专员”称号的,由区金融专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奖励,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6月)。
制定《武隆区金融专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细化分解责任分工和职责。制定《武隆区金融专员考评办法》等配套文件,开展宣传动员。
(二)试点启动阶段(2020年6月-9月)。
建立武隆区金融专员人才库,首批金融专员人才库拟聘用金融专员51人,其中:资深专员11人、金牌专员15人、普惠专员25人。建立企业金融专员需求库,政府类入库单位不少于10个,企业类入库单位不少于50个。确立金融专员试点乡镇(街道)2个,确立金融专员试点企业10个。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专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0月-12月)。
全面开展金融专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完成第二批金融专员人才库和金融专员服务需求库建设,金融专员数量达到100人,金融专员服务需求单位达到150个。金融专员服务实现全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服务企业不少于2家,深度贫困乡实现村级全覆盖,村内服务企业不少于1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月)。
总结完善我区金融专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措施和工作经验,由区金融专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区在实施金融专员制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专员予以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武隆区金融专员制度会商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人行武隆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招商中心、区供销合作社、武隆银保监管组分管负责人和辖区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金融专员制度的组织、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行武隆支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人行武隆支行负责金融专员的辅导、政策咨询、培训等。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金融专员制度的重要性,全力支持金融专员开展工作。武隆金融学会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协助做好金融专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金融机构和金融专员要因企施策、一企一策,重点围绕企业公司治理体系、产权明晰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结构、财务规范管理、融资规模结构等方面,制定帮扶方案,实施常态化金融服务,引导企业用足用好金融惠企政策,获得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企业要强化主业意识,杜绝不顾风险投机取巧,不搞实业、过度负债,造成经营效益下滑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投融资行为,严防企业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促进稳健发展。
(三)实施有效对接。各金融机构要通过金融专员制度,进一步强化政银企联动,运用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服务产品、服务手段,推动建立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金融专员要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对接机制,建立广泛的联系。企业要加强与金融专员的沟通,主动接受金融专员的指导咨询,及时、真实、有效反馈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发展策略等方面的情况,对金融专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作出决策,促进企业规范管理,维护企业信誉,防范信用风险。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金融专员与服务企业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区金融专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定期督查、汇报金融专员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对接工作质量,建立金融专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金融专员考核办法,加强对金融专员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特别是首批金融专员,要将服务成效作为金融专员考核重点,并纳入我区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年度考评范畴。区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武隆支行每年要联合组织评审。对成效突出,被评“优秀金融专员”者,由区金融专员联席会议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到所在金融机构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 武隆区金融专员入库申请表(略)
2. 武隆区金融专员服务需求入库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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