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8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意义

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工作。也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

二、进一步压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

(一)明确解读主体。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的新闻发布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单位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单位配合。

(二)明确解读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一是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四是政策解读工作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原则上主动公开的文件均需要进行政策解读(成立领导小组、转发上级文件等可不予解读)。

(三)明确解读内容。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方案应当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没有解读方案的,区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不予办理。解读方案应当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内容。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审签后,起草部门应当按照政策解读方案编制解读材料,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应以文字表述为主,通过举案例、列数据、讲故事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鼓励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展现方式,使解读材料更可视、可读、可感。

解读材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二是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三是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四是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四)明确解读程序。

一是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时,应当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方案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文件经区政府领导审签后,区政府办公室和文件起草部门20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

二是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部门确定以本部门名义印发重要政策文件的,应当将解读方案一并报部门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20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是起草部门应当在政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后,通过政务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广告栏等平台,发布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形式的解读材料,提高解读材料传播到达率。

起草部门要建立解读材料发布审核机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对解读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对外发布。

(五)明确解读渠道。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不应迟于其他途径公布。通过其他途径公布的解读材料,应同步报送政府门户网站并发布解读信息。

二是除自行编制发布解读材料外,起草部门还应当在区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发表解读文章等。

三是起草部门应当自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自收到新闻发布工作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四是起草部门应当根据拟出台重大政策性文件计划,编制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于每年331日前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审定后实施,特殊情况,即有即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并指导、协调、督促起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是起草部门负责人应当通过接受媒体专访、在线访谈、发表解读文章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六是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协同区政府新闻办公室,组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七是属于解读范围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至少发布1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材料、1篇以上的政策解读新闻通稿。起草部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的次数应当不小于出台政策性文件总数的20%

八是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在政策解读材料对外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发布成果推送给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三、强化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保障

(一)建立解读队伍。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及其负责人负责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并保障一定的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建由部门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做好解读回应。起草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发布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三)加强考核监督。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将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审查力度,对公文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未同步报送解读方案或解读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文,并要求限时补正;对未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未关联等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大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拒不开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工作或工作开展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

附件: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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