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见义勇为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2020年2月7日,土地乡犀牛寨村民吴某某等3户的木质结构院落发生火灾,土地乡天生村冉家沟组村民陈永灿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地投身到抢火战斗中,体现了英勇救火、见义勇为的精神,弘扬了社会正气。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23号)等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陈永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陈永灿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深化平安武隆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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