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7号)对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卢红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胡珍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高永区政府副区长
何林区政府副区长
罗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刘朝煜 区政府副区长
段理华 区法院院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项小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蔡琪同志兼任,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开办企业专项小组。
组 长:何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熊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开办企业”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三)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小组。
组 长:刘朝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廷均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四)获得电力专项小组。
组 长:刘高永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强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廖巨成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供电公司、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获得电力”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五)登记财产专项小组。
组 长:刘朝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加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法院、区税务局。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登记财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六)获得信贷专项小组。
组 长:何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富伦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获得信贷”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七)保护少数投资者专项小组。
组 长:何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富伦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院。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保护少数投资者”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八)纳税专项小组。
组 长:胡珍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任杰区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任良生区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人行武隆支行、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纳税”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九)跨境贸易专项小组。
组 长:何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维区商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商务委(区政府口岸物流办)。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跨境贸易”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区政府口岸物流办),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执行合同专项小组。
组 长:罗建国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段理华区法院院长
殷加强 区司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执行合同”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办理破产专项小组。
组 长:罗建国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段理华区法院院长
殷加强 区司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人行武隆支行。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办理破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专项小组。
组 长:胡珍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晓明区政务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务办、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
专项小组主要负责“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的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办,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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