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隆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渝府办2020129)精神,为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武隆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常务副主任:罗建国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任: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嘉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殷加强区司法局局长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任务

(一)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二)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领导,加强相关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社区矫正职责任务,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工作机构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作出的工作部署和议定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个案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措施;收集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向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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