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武隆府发〔2017〕22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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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废止理由

1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武隆府发

〔2017〕22号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2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

〔2017〕25号

已有新文件替代

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路两侧控制区用地管理的通告

武隆府发

〔2018〕33号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4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农户卫生厕所和农村公厕改造建设三年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

〔2018〕112号

与上位法规不相符

5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

〔2017〕149号

已有新文件替代

6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方案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

〔2018〕41号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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