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整如下。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
副 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应急工作的副主任,区水利局和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武警武隆中队、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武隆火车站、国网重庆武隆供电公司、长江上游局武隆水文站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和市委、市政府、市防办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严格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制定防汛抗旱规划、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区防办主要职责:监督各街道、乡镇和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全区洪旱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制定防汛抗旱规划,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洪旱灾害调查与评估;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指导街道、乡镇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洪旱灾害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
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除险加固等项目储备,协助争取上级资金。
区教委: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教育工作方案并协助实施;负责教育系统防洪安保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区经信系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抗旱信息的应急发布;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支持引导灾害救助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市级防汛抗旱资金的申报,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任务,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全区因洪旱灾害引发的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城区露天公共场所、道路桥梁等的排污、排水防涝隐患的巡察排查,及时对接相关部门、所在街道开展相关隐患消除、应急处置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开展因灾导致的交通基础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区水利局: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境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乡镇(街道)抓好水库蓄水安全防范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和督促实施农业农村科技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农业农村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指导商业企业防洪抢险工作和组织协调商业企业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和协调区内跨乡镇(街道)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区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相关物资。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A级旅游景区气象、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指导A级旅游景区防洪工作;负责A级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应急队伍抢救受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应急局:负责区防办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洪旱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较大洪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洪旱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较大洪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区国资委:指导、督促、协调所属企业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单位开展对重点水源、城乡供水、污水处理、江河治理、地方水电、骨干渠系工程、土地储备及开发等设施防汛的安全检查,落实防汛安全措施,统计、核实、上报灾情等;协助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其他工作。
武警武隆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区气象局:对影响汛情旱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全区及重点区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向区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发挥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洪旱灾害抢险救援,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
武隆火车站:负责因洪涝灾害造成铁路交通事故及水毁铁路交通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保障洪旱灾害抢险救援铁路运输需要。
国网重庆武隆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灾后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长江上游局武隆水文站:负责乌江站点的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报,及时向区水利局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预测、预报信息;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乌江上游的实时、预报信息水雨情信息。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区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根据职能职责强化防汛抗旱研究部署和指挥调度,加强对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的统筹和督导,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防汛抗旱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明确履职任务和落实规则,统筹抓好辖区范围、监管领域的防汛抗旱隐患常态排查,及时排除洪旱风险隐患。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开展洪涝隐患点的风险研判工作,针对每个点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建立临灾“叫应”和“熔断”机制,并加强宣传培训和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风险灾害。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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