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保护修复小微湿地和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强化小微湿地保护修复,以“小微湿地+”示范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小微湿地+”建设发展,实行多点培育,提升综合效益,加快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标杆,努力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到2025年,全面摸清全区小微湿地资源现状,制定小微湿地保护利用规范,开展“小微湿地+”示范点认定工作,全区认定不少于1个“小而精、特而美”的“小微湿地+”示范点。到2027年,“小微湿地+”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全区“小微湿地+”示范点建设数量不少于3个。持续巩固“小微湿地+”保护建设成果,小微湿地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基本稳定,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在助推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小微湿地现状调查及规划。1. 开展调查摸底。2.开展评估规划。
(二)开展“小微湿地+”保护建设。
(三)推进“小微湿地+”融合发展。
(四)推动“小微湿地+”能力提升。
三、保障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完善武隆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高效协同解决“小微湿地+”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属事责任,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积极争取国家及市级在湿地保护修复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开拓投融资渠道,促进“小微湿地+”建设发展。开展小微湿地建设成效评估,建立激励机制,对“小微湿地+”示范点予以补助。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以“世界湿地日”“重庆湿地保护宣传周”等主题宣传为契机,大力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营造湿地生态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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