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依据
为了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武隆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武隆区实际,启动《重庆市武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2023年修订版)》)工作,经征求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意见后形成最终稿。
二、修订内容
(一)优化组织指挥机构。将十个应急工作组优化为“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事故调查组和应急专家组”八个工作组。
(二)调整成员单位及职责职能。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调整重庆市武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
(三)细化信息报告。将“信息报告与发布”作为单独的章节,细化信息报告时限与程序、方式与内容。
三、效力时限
一是《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9〕102号)同时废止。二是《预案(2023年修订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五、主要特点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明确区政府是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最高行政领导机关。
(二)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预案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各职能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同联动。
(五)坚持保障基础,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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