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4号),全面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需对《重庆市武隆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实施印发。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4号)
二、主要内容
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并印发武隆区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年底前完成乌江70%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大溪河、芙蓉江30%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年底前完成大溪河、芙蓉江80%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完成乌江、大溪河、芙蓉江100%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适用对象
武隆区全区。
五、核心举措
一是开展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对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建立排查组织体系,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
二是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常态巡查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及排放问题的整治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印发实施。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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