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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武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7-07

 一、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112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武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武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工作目的

进一步规范武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提升数据治理质量,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章三十九条和一个附件,分别为总则、规划和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 总则,共五条,分别对《通知》制定依据、工作总体安排作了阐述。其中,第二条明确了该办法适应的范围,第三、四、五明确了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对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联合管理,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做好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3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负责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方案区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项目清单、审核初步设计内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

第二章 规划和审批管理,共十条,分别对推进《通知》的规划和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划管理提出了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项目清单、年度建设计划的依据和方式审批管理,指明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和各环节要求。其中,第六条要求区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重庆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部署,编制区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级各部门按照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本部门、本行业政务信息化35年的整合建设总体方案,并经本部门集体审议决定后向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报备;第九条明确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管理的界限,第十五条明确了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所涉及的政务云资源接入武隆云

第三章 建设和资金管理,共十八条,分别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上作了说明,明确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严禁未批先建,对未落实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等要求的项目不予支持。其中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区大数据发展局在验收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界限。

第四章 监督管理,共五条,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说明。

第五章 附则,共一条,对《通知》的实施时间做了说明。

      附件  武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范围及边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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