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作为承接“十三五”期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的延续项目,将是未来十年重庆市林业工作的重点工程。重庆市林业局自2019年便启动前期谋划工作,收集项目区县的营造林任务落地空间及红线划定工作,并预分解了各区县建设任务。
2020年12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提出未来10年,全市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项目315万亩。
2021年2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434号),正式下达了全市长江及其重要支流沿线区县工程建设任务,明确了实施范围及年度任务,标志本项目正式启动。
2021年3月2日,重庆市林业局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渝林生〔2021〕11号),制订发布了各子项目的技术标准。
二、政策依据
2021年2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434号),正式下达了全市长江及其重要支流沿线区县工程建设任务。
2021年5月20日,重庆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市级、国家级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明确了各子项目补助测算标准,包括市级补助和国家级补助,国家级补助明确了资金渠道。项目区县政府还可统筹森林植被恢复费区县分成等其他财政资金用于本项目,充分保证“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高质量建设。
三、研判过程
收悉市级相关文件后,区人民政府时任分管领导刘朝煜副区长就本项目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区林业局要牵好头,各部门要配合协作,项目实施要充分结合乡村振兴和旅游线路,在乌江沿线、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打造林相丰富、季相分明的景观林带,并对项目区内近年新造经济林进行提质增效,培育壮大经济林产业。
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2021年7月19日,区林业局草拟了《关于《乌江武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组织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汇报说明》,提请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目的工作建议,但还需修改完善。
2021年7月20日,就会上各级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时任分管领导刘朝煜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武隆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讨论会》,对汇报材料作出了修改调整。
2021年8月30日,时任分管领导刘朝煜副区长就修改后的汇报材料向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75次会议进行了汇报说明。
经各级审议同意,2021年9月18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江武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1〕51号),正式下达明确了各项目的投资标准以及牵头部门,标准着本项目在武隆区正式启动实施。
四、规划布局
(一)实施区域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明确的“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红线范围图,武隆区实施范围为:乌江(武隆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具体涉及:凤山街道、芙蓉街道、羊角街道、仙女山街道、白马镇、和顺乡、火炉镇、江口镇、文复乡、鸭江镇、沧沟乡11个乡镇及国有白马山林场,覆盖沿线46个行政村。
(二)规划编制
参照全市《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结合区级要求,区林业局于2021年4月启动了武隆区总体实施方案的规划编制工作,6月完成《武隆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初稿。《总体方案》从技术层面,结合全区国土资源“三调”数据,对全区实施各类别子项目的用地空间情况进行了研判分析,并按照全市“三类”指导、“四带”布局总体要求,明确武隆区各子项目的实施方向、实施内容、实施地类及实施年度等具体内容,并对实施后将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进行了分析。
五、目标任务
上级下达武隆区2021年—2030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总任务13.77万亩,包括森林数量提升2.65万亩、质量提升11.12万亩。其中:2021年建设任务为0.95万亩,包括森林数量提升0.35万亩、质量提升0.6万亩。
六、建设内容
武隆区共涉及包括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景观示范林等9个子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1.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主要依据规资部门“三调”地类认定标准,优先选择园地等非耕地实施。园地数量不足的,可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中实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在工作举措上,一是要严控用地标准。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本项目用地限定使用园地及25°以上坡耕地,建议在设计落地阶段,区规资局要紧密衔接区林业局,提供相关数据,确保用地严谨性;二是扶持现有经济林产业。本项目实施还要充分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编制的产业规划,在石梁河与乌江交汇区、乌江二桥至中咀段等乌江沿线缓坡地带,扶持发展笋竹、猪腰枣、黄腊李等乡土特色产业。
2. 景观示范林建设地块:在江河两岸的林地范围内,以提升生态景观、增加森林观赏性为目的,培育乔灌草结合的立体森林景观。本项目可作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的重点工程,用以打造乌江沿线景观示范片,布局重点可放在高速路、铁路、国道319线、巷双路等交通干道沿线,同时还可结合白马山天尺情缘景区、羊角古镇等旅游景区景观升级,栽植以枫香、乌桕、红枫、红栌等为主的彩叶景观树,打造季相分明的彩叶阔叶混交林带,突出生态景观效果。
3. 城市和园区等绿化美化地块:主要对武隆建成区、沿江乡镇场镇(白马镇、羊角街道、江口镇)、白马工业园区、交通码头(港口)等荒裸地块,开展生态治理,提升江河两岸生态效果。本项目可与城市品质提升、污染防控治理、城乡生态修复、坡坎崖绿化美化、羊角镇搬迁遗址生态修复等工作结合实施。
4. 森林景观提质增效类项目:对乌江两岸的低质低效林、灌木林等区域开展封育、抚育、补植等营造林措施,促进原林区内目的树种生长发育、培育大径级用材林或珍贵树种用材林,提升两岸景观效果。
七、补助标准及组织实施
区林业局参照《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投资估算及补助测算标准》,并结合本级财政情况及近年来林业项目、农业种植类项目等建设投资标准,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商议,提出武隆区各子项目投资参照以下标准实施:
类别 |
项目 |
总规模(万亩) |
2021年任务(万亩) |
投资标准(元/亩) |
建议区级补助标准 |
建议投资标准(元/) |
市级牵头单位 | |
市级奖补标准 |
上级建议最高投资标准 | |||||||
森林数量提升 |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 |
0.8 |
600 |
4000 |
900 |
1500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 |
农村“四旁”植树 |
0.3 |
300 |
4000 |
1200 |
1500 |
重庆市林业局 | ||
疏林地和未成林地营造林 |
1 |
200 |
2500 |
600 |
800 | |||
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 |
0.35 |
0.15 |
200 |
4000 |
300 |
500 | ||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 |
0.2 |
0.2 |
200 |
1500 |
300 |
500 | ||
森林质量提升 |
景观示范林建设 |
0.5 |
0.1 |
2000 |
7200 |
2500 |
4500 | |
森林抚育 |
8.94 |
0.5 |
600 |
2000 |
400 |
1000 | ||
低效林改造 |
1.48 |
400 |
4400 |
600 |
1000 | |||
城市和园区等绿化美化 |
0.2 |
2000 |
5800 |
1500 |
3500 |
重庆市城管局牵头城市建成区绿化 | ||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工业园区绿化 | ||||||||
重庆市交通局牵头交通码头绿化 |
(二)组织实施
1.议事机构:武隆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重大工作事项将纳入区绿化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由区林业局负责会议召集及组织,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
2.工作程序:在工程建设期内,每年市级下达建设任务后,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召集涉及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解建设任务及资金,并由区财政局统筹办下达项目计划任务至各牵头单位。
3.职责分工:严格对标对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34号)责任分工,武隆区各子项目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委具体牵头农业种植结构调新(改)造林项目;区城管局具体牵头城市和园区等绿化美化项目、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牵头园区绿化美化项目、区交通局牵头码头绿化美化项目,其他子项目由区林业局具体牵头,并由区政府进行明确。各牵头单位重点做好牵头项目的设计编制、施工监管、检查验收及迎检准备等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管等工作。
4.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考核“五到”项目牵头单位。
八、资金来源
按照投资标准,武隆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建设共需资金1.6095亿元,市级奖补资金8236万元,区级需配套资金7859万元。其中:2021年需资金1125万元,市级奖补资金570万元,区级需配套资金55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统筹使用每年的生态转移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用于规划建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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