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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隆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释

日期:2020-12-15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推进政府协同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监管无缝衔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抄告制度,便于通报情况、协作配合、联合执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制度。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包含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办事机构、具体制度等内容。成员单位共计25个,联席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部署。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制度是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八条的贯彻落实,将“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制度化规范。按照“谁发现、谁抄告”的原则进行抄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行处理,成员单位之间需及时抄告并及时反馈,切实实现监管无缝衔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制度内容包括信息抄告的原则、信息抄告的范围以及信息抄告的处理时限。

三、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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