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湿地保护中心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1-06-17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2MB1A99427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武隆区湿地保护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武隆区湿地保护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本单位宗旨是:保护湿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本单位得业务范围包括: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为湿地保护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西路50号

法定代表人

刘万胜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重庆市武隆区湿地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区湿地保护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武隆编委发〔2020〕29号)精神,重庆市武隆区湿地保护中心为区林业局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重庆武隆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牌子。核定编制10名。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为湿地保护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严格按照本单位章程执行,不存在违背章程的行为。 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关心指导下和中心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规章条例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区湿地保护。

一、完成重庆武隆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二期、三期修复工程,完成湿地公园科普宣教系统建设,验收资料工作;完成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4名专职巡护人员聘用工作,邀请重庆湿地专家和市林业局湿地中心领导现场调研指导湿地公园验收工作。并于2020年12月迎接国家林草局专家组验收并顺利通过验收(林湿发〔2020〕119号)。 二、编制完成武隆区湿地保护管理规划,为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指南,确保全区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1%。 三、强化阳水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与能力建设,投入10万元完成阳水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自动检测仪安装工作,完落界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持续强化全区湿地保护工作,加强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日常巡护管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提升管理能力;对全区湿地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并针对性制定保护措施,确保全区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1%。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刘万胜  联系电话:13983599163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6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