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K34595247M/2023-00052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发改函〔2023〕8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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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敏委员:

你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集中供水入户管网费的建议》(第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价格管理形式

(一)价格管理形式。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居民住宅供水安装价格属政府定价事项。

(二)自来水安装费。自来水安装没有开户费,只有安装费。指城镇建筑区划红线内新建居民住宅供水管网及配套设备的建设安装费。该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另外向买房人收取;城镇建筑区划红线外新建(含旧房改建改装)居民住宅供水管网及配套设备的建设安装费由供用水双方按工程定额预算协商确定

     二、自来水安装费的定价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我委拟订了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收费标准,并于202121日行文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于202131日正式实施。

由于我区地理环境的因素,小区建设面积与毗邻区县小区建设面积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乡镇多为单体楼,供水安装费单户成本较高。为了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供水环节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报装、安装环节的接水费、增容费、核验费、测量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予以取消,实行自来水安装“一价清”,实行同区同价。

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实行“一价清”(用地红线至户表的建设其标准如下:

(一)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4200/新建低密度住宅(如别墅、洋房)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收费可参照上述标准由供用水双方按工程定额预算协商确定;

(二)乡镇场镇规划红线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4200/户,场镇规划红线范围外用水户可参照上述标准由供用水双方按工程定额预算协商确定;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我我委主任谢俐俐审定,你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我单位和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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