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09477041L/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武隆交通函〔2023〕129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交通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方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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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章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一横三纵”城市交通干道规划建设的建议》(第11号建议)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凤山街道等单位共同研究,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该建议分为B类,现答复如下:

对代表提出的“尽早规划实施“一横三纵”城市交通干道。一横:东起于高铁小镇途经城东、芋荷、凤山,止于渝湘高速黄渡村下道口。三纵:城东村大木桥纵深向上连接一纵,乌江大桥南桥头纵深向上连接一纵,中堆坝(老看守所)处纵深向上连接一纵”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于3月21日与凤山街道、建议代表共同调研,该建议方案与我局论证的重庆市武隆区交通改善工程(南环线)项目走向和功能基本一致,达到了代表要求尽早规划的目的。

2022年8月,全区交通工作专题会议召开,根据会议“进一步研究论证南环线建设可行性并加强规划管控”的工作要求,我局已函告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经信委、凤山街道等单位,商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沿线各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项目入规,同时做好该项目的规划管控工作(武隆交通函〔2022〕497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深入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待建设条件和资金条件成熟后,再启动相关工作。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我局局长刘华松审定,你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及时跟进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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