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4050/2022-00034
  • [ 发文字号 ]
  • 武隆水利函〔2021〕5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187号建议办理方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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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健代表:

您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水美乡村沿沧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的建议》(第187号)收悉,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该建议分为A类,现答复如下:

202111月启动武隆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前期工作,规划设计单位现场踏勘了沿沧河、木棕河、龙溪河整个流域情况,也解了沿沧河大峡谷段基本情况,由于延沧河大峡谷段与水美乡村项目集中连片规划的木棕河沧沟段、延沧河沧沟段、龙溪河梦中塘段区域较远,且资金有限,结合水美乡村项目竞争申报要求,经区领导审核同意,本次暂未将沿沧河大峡谷段纳入水美乡村项目申报范围,延沧河大峡谷河段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其它途径逐步解决。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我局局长柯晓东审定,您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我单位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及时跟进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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