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
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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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武隆区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武隆区

公示日期

202511月 25日至202512月 8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武隆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情况。印发实施《武隆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7年》《武隆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四重清单”》等文件,及时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武隆建设大会。2024年集中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4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下沉调研督促7次,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0余项。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学习5次。成立《长江保护法》普法宣讲团,开展专题讲座18场、宣传活动93场,形成浓厚学法普法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查检查。2024年,武隆区结合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印发了《关于开展武隆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武隆区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作为排查整改的重要内容。将“白家山石场未按要求实施生态修复”等11件排查发现的生态修复方面问题和“林岩石材公司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双河镇某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等4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名武隆问题、交办群众举报件全部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聚焦乌江及主要支流生态保护修复突出问题,加强日常排查,牢牢守住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强化责任担当,实施生态系统及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201812月,我区开展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调查摸底,建立完善了历史遗留矿山信息数据库,共涉及图斑159个、面积178.26公顷,主要以石灰岩矿和煤矿矸石山为主。按照“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综合采用“自然恢复、现状保留、工程恢复、工程恢复+现状保留”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分类处置。2023123日,印发《武隆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将该修复规划报经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打表推进市级下达的生态修复任务,截止2024年底,我区累计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144.19公顷。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武隆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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