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床位运营等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有效减轻机构运营负担。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改体改〔2025〕211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
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12345
2.严格落实养老、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政策依据: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重庆市贯彻〈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渝发改财金〔2022〕144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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