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国家疫情防控方案和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求(渝疾控〔2020〕3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指导短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做好消毒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车辆消毒对象
从湖北省等武隆区外来/返武隆的车辆、我区接送病人的救护车辆、其他相关车辆。包括车辆内壁、方向盘、座椅、桌面等物体表面,食饮具,车辆内纺织品,乘座人员排泄物、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等。
二、消毒管理方法
一是车辆采取自然通风或安装排气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尽量保持车辆内部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卫生。
二是司乘人员在车内应戴口罩,不随意吐痰,接送病人的驾驶员、医务人员应按防控方案做好个人防护(手套、口罩、帽子、防护衣、鞋套等)。平时做好清洁清洗等。
三是落实消毒措施。根据车辆外出情况评估污染风险。在开展预防性消毒时,早晚各1次,在无人的条件下,对汽车、火车、轮船等密闭舱体可用0.2 %(2000 mg/L)季铵盐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30 min,内外表面和物体表面可用0.2 %(2000 mg/L) 季铵盐消毒剂、有效氯(溴)250 mg/L~500 mg/L含氯(溴)消毒剂溶液或100 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至表面湿润,消毒作用30 min后用清水擦净。在乘座可疑暴露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汽车内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四是车辆停靠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早晚各1次,无人的条件下可用含有效氯(溴)250500 mg/L含氯(溴)消毒剂或100 mg/L二氧化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 min后用清水擦净。
附件: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振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3号)
重庆市武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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