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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罗建国率队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日期:2015-08-26
    为深刻吸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819日,武隆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罗建国率队分别就辖区中石油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及工业园区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就各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员工是否经过岗前培训、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置且完好有效和员工对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当场进行整改,叮嘱单位责任人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突预案,并加强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单位内部处突演练,切实增强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每到一个单位,检查组都会要求单位责任人做到“三关”:一、抓好安全生产关。加强领导责任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在安全生产中,严禁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值班巡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二、紧抓消防宣传教育关。各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引导单位员工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让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会发现隐患、会整改隐患、会消除隐患;三、严把工作落实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及时掌握单位员工在日常操作、装卸、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坚决做到不录用业务不熟悉、安全意识低、防范能力差的员工。

    检查结束后,罗县长还要求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协作配合,深入辖区各乡镇就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就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当场要求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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