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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河长第三次会议暨三季度河长制工作调度会议召开

日期:2021-08-12

8月10日下午,区委书记、区总河长黄宗华在区会议中心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总河长第三次会议暨三季度河长制工作调度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审议相关工作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相关重点工作。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总河长左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权,区委副书记王频,区委常委等区领导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水河湖函〔2021〕72号)《重庆市河长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河库清漂保洁工作的通知》(渝河长办〔2021〕10号);听取区河长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白马镇、石桥乡半年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1年河长制考核办法》《2021年市级总河长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武隆方案》等议题。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举措。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大力实施群众饮用水安全、城区段防护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灌溉等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有力提升了我区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保证了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变化,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大家决不能掉以轻心。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充分认清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发展、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全面提升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要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紧盯重点行业及主要污染物源头,综合施治,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杜绝各类污染源入河;要全面排查对水污染大的企业、项目,该整治的要整治到位,该清理的要全部清理,严禁出现新的污染排放源,坚决杜绝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发生;要把管水治水与乡村振兴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水环境整治与城乡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振兴建设水平;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明确巡查责任,落实技术设施,加强对重点河流、水域岸线的动态监控,切实做到不留盲区、全天覆盖;要严厉打击破坏岸线的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私设纳污坑塘等涉水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保障河道安全和水质安全;要熟悉掌握河流基本情况,及时调度治理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持续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力度,普及河流污染、水污染危害及环保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各行各业主动参与到治水行动中来,形成关爱水资源和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本报讯(记者王露杨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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