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馆有哪些区域可供群众使用?
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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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馆服务规范(修订版)》的通知,文化馆的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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