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旅融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旅游功能,旅游要素明显,文化和旅游产业基础良好。(二)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度高,能提供多样化的文旅融合产品,产业效益高,具有一定的旅游客流量。(三)园区规划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入驻率达70%以上,入驻文旅融合类企业30家以上,占全部入驻企业60%以上,年文旅类产值占总产值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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