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创意),应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23-02-24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申报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创意),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主导产业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以创意为核心要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园区内文创单位(企业、工作室等)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丰富的产品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园区每年组织开展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
(三)园区规划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入驻率达60%以上,入驻文化创意类文化企业20家以上,占全部入驻企业60%以上,年文化产值占总产值的50%以上。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