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创意),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园区主导产业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以创意为核心要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二)园区内文创单位(企业、工作室等)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原创产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有丰富的产品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园区每年组织开展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三)园区规划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入驻率达60%以上,入驻文化创意类文化企业20家以上,占全部入驻企业60%以上,年文化产值占总产值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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