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504R/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赵家乡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辖各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我乡统计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统计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赵家乡人民政府

2021220日    

统计报表签发制度

一、签发报表先交统计办主任提出批办意见,并根据报表情况签字,交与报表有关分管及有关人员办理,重要报表交与乡长阅知批办,紧急报表,应紧事紧办,不能误事。

二、乡政府下发的报表,应由乡长签发。

三、职能部门下发的报表或上报的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起草,交主管领导审批并经政府主要领导阅知签字,方可下发或上报。


统计报表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保证统计报表的及时性,以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使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统计报表制度。

一、建立报表报送记录。所有报表要按照报表种类建立统计报表登记记录。每个专业建立一套记录。

二、明确报表报送责任。报送资料要由主要领导和被调查单位盖章。报表单位在报送统计报表时,由调查单位收表人签收视为送达。

三、建立报送台账。据此进行统计执法。

四、强化对催报统计报表的管理。


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保证统计资料规范化和制度化,及时可查,以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实行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一、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在上报之前,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把关,签字后方可上报。上报的各种年报、季报、月报和抽样调查报表均应做到报送手续齐全(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有填表人签字,有上报时间)

二、未经公布的统计数据不得向外提供。

三、凡来查阅抄录有关统计数据,必须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抄录。

四、统计报表的保存期限:月度、季度的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5年;年度统计报表保存期限为长期。

五、统计报表(月报、季度、年报)及基层调查单位报表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资料装订完整,要有封面、封底及资料目录,同时要建立电子台账。

六、各类统计资料存放要整齐,各类统计资料要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统计资料交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交接制度,保证统计资料无遗漏,数据准确有效,保证统计工作正常秩序,实行统计资料交接制度。

一、统计资料和统计文书按《统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历年统计档案完备无损,年度统计资料和各种普查资料应移交办公室存档。

二、统计人员调整变动要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做到资料不失、管理不乱。并邀请区统计局和乡主要领导监督检查资料移交情况。

三、各种统计业务学习资料和上级下发的统计工作文件、资料完整无缺。

四、加强对村委会统计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


统计资料提供制度

为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规范统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统计提供资料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计资料对外提供的范围:综合年报、月报以及主要经济指标。

二、查询统计数据、统计资料者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主可查询,来电查询者一般不予提供。

三、提供统计数据一般由专职统计人员负责,对一些重要的统计数字或口径范围需调整和预测指标必须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对外提供。

四、各专业的定期进度统计数据在上报后的二日后方可对外提供。

五、部门统计上报的统计报表不得复印提供。


统计人员稳定制度

为提高统计业务水平,规范统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统计人员稳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乡统计人员的更换需提请乡党委会研究,由乡向区统计局以函告的方式书面答复,征得区统计局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

二、村上的调查统计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需更换的由村上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答复后方可更换。各农业社的调查统计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保持调查统计人员的稳定。

三、对村随意更换调查统计人员的乡对村上的考核直接一票否决


统计培训及宣传制度

为加大宣传统计工作和提高统计调查业务水平,让《新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人员及群众的知晓率,使统计工作朝着社会知晓,人人监督,业务技能熟练的局面,特制定统计培训及宣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乡统计办每季度5号组织村、社统计调查人员统计人员的进行农业和工业报表的学习和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和学习。遇重大活动和法律法规学习随时通知学习。

二、乡统计办就法律法规学习及政策法规的宣传,采用职工会、村社干部会,张贴画报,拉条幅,进村入户院坝会、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多样的方式举行。

三、对企业及微型企业人员的培训按照严格考勤,在乡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上的黑榜进行批评。


统计经常性走访和数据核实制度

为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让统计调查工作真实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及时,准确,特制定统计经常性走访和数据核实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乡督查办对统计调查的数据进行回访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任务不定时回访。

二、对村社上报的数据由乡督查办抽查部分数据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的一律给予政纪和通报处理。

三、乡统计办对农业和工作及专项调查按照深入企业及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主,乡督查办和区调查统计局电话抽查及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上报的数据及报表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核实后,加盖政府鲜章方可上报。


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查出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和数据不及时现象发生,特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统计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三、规范统计工作行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上级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深入本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个体经营户认真看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统计部门。

五、积极协助上级政府部门查出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

为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查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特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统计规章制度,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乡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

、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全面领导责任,乡属办公室主任和统计人员为主要负责人。


统计人员经常性学习、独立行使统计调查制度

为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在从事统计调查数据时不受外界干扰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特制定统计人员经常性学习、独立行使统计调查制度。

一、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调查的过程中要不断学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各种统计领域的法律法规、并自觉的学习统计领域的业务知识、参加统计资格考试等。

、按照《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人员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时候不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授意数据的篡改和修改,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的权利。

、乡统计办建立健全统计人员经常性学习和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的台账。


统计台账制度

为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经得起推敲和检查,在行使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做到数出有据,特制定统计台账制度。

一、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县级统计部门所公开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统计数据的掌握应该由所在的统计部门进行掌握和收集、保管。

三、各种统计资料按照年、季度、月的方式进行分类存放。

四、加工和整理过后的各种统计台账和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

五、部门的统计台账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进行登记造册保管和存放,并将统计台账列入移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