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羊角街道办事处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7234/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羊角党工委发〔2021〕5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羊角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羊角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羊角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内设各办室、街道各部门:

现将《羊角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羊角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羊角街道办事处

                                                    2021324

羊角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街道辖区内河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1820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生态产业建设,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我街道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统一管理标准、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境内全面深化“河长制”。辖区各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河道两侧无入河的企业排污口和生活排污口;辖区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河面基本无漂浮物,河岸无生活及建筑垃圾,无直排入河道厕所架设。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无畜禽养殖企业,范围外的畜禽养殖企业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餐饮业等做到规范化整治,无生活污水及垃圾排入河道,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实施范围

羊角街道辖区内全部河流溪沟

四、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流管理措施;河流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水库污染整治

1. 清理鱼光水库承包合同。若承包到期已满,一律退出养殖承包,禁止再签订合同。若承包期未满的,协商解除承包合同,确因特殊原因不解除的,现应签订补充协议,实行人放天养。

2. 禁止使用化肥,禁毒农药、饲料,粪便。

3. 全面禁止在水库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

(二)河流污染整治

1. 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

2. 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

3. 清除河面漂流物、河岸所有垃圾;

4. 清除工业污染源、养殖污染源、排污口;

5. 切实减少沿河农业面源污染。

五、组织形式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河长体系(建立区级、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

街道级设总河长、街道级河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总河长,为本街道河长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各联系村领导为街道级河长,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流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河长办公室。设置河长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日常具体运行,由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办室、街道各部门组成,对涉及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综合整治、执法监管等工作。设河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上传下达、监测发布,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事务。

(三)职责分工

建环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全街道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小流域整治和污染源管控和涉水建设项目管控,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负责加强城镇渣土倾倒的监管,依法查处涉河两违行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管农业面源,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经发办: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有关问题。

规划资源管理所:负责指导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羊角水陆派出所:负责配合打击重大涉河违法犯罪行为。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街道各部门、村级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因水制宜。

3.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工农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4.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确定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库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涉及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制度,切实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道水域保护。

2.规范河道采砂。全面实施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执行禁采区、禁采期规定,保障河势稳定。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污水管网改造,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集中开展入河排污口及污染源整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质监测监控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我街道区级河流、街道级河流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2.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大力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岸垃圾清理,建立属地河岸水面保洁长效措施。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发展生态农业。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协调推进重要支流造林绿化建设和后期管护工作,加快生态保护带建设。

(六)加强执法监管,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

1.完善治水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2.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违法建房、违法码头、违法采砂、违法排污、违法养殖、非法捕捞、违法耕种、违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涉河违法活动,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确保行洪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实施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执行禁采区,禁采期规定,保障河床河势稳定。清除沿河20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

3. 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管理保护监管执法。推进沿河村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库两侧企业、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各村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加大巡河巡查力度,每月按时完成巡河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各流域建立“一河一档”,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深化“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街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落地。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职尽责,每月按时完成巡河任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推进会等,积极开展巡河护河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战斗堡垒作用,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河流管理保护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