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2774862237F/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鸭江府发〔2021〕3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鸭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鸭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区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鸭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

                                                                               202168

鸭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民政局《武隆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武隆民政发〔202150号)要求,在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开展鸭江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五届重庆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快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重点对象情况。通过线上核查、线下调查等渠道,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对城乡低保中实施近亲属备案的对象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工作要求,对无(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

(二)排查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保障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覆盖范围、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三)排查资金管理情况。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对低保金代领、卡折代管的,要建立台账,完善协商、授权、备案等措施。低保对象新申请、账户信息变更,要及时在财政一卡通系统进行修改。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上报注销,停发低保金。

(四)排查救助信访化解情况。由社事办建立2018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台账,各村(居)积极配合,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村(居),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摸清情况、化解矛盾,集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排查救助作风整治情况。对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214号)要求,从严从实做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坚决纠正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政策解释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采取第三方抽查等方式,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效率评估,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行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组织召开巩固提升行动动员培训会,各村(居)要落实专人,建立工作清单、推进时间表,稳步实施。

(二)排查整改阶段(6~10月)。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抓紧整改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三)重点督导阶段(8~10月)。根据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

(四)全面总结阶段(11~12月上旬)。各村(居)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台账和情况总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救助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各村(居)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抓好巩固提升行动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

(二)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将巩固提升行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并按季度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协同联动。各村(居)要积极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问题线索查处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问题整治高压态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主观故意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整治,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巩固提升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适时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和问题线索暗访,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