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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饮食安全消费警示

日期:2020-07-21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雨逐渐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易发多发。今年一月,时值春节期间,本区发生了一起因食用野生菌导致多人中毒入院就医的事件。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来武游客发布《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饮食安全消费警示》:

一是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所以个人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同时,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更不要轻易食用。

    二是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由于有毒蘑菇与普通食用蘑菇很难鉴别,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所谓的“经验”并不能杜绝野生毒蘑菇中毒发生。

三是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临床表现有8种类型:包括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急性肝损害型、急性肾损害型、光过敏性皮炎型、横纹肌溶解型和混和型。其中,胃肠炎型最为普遍,一般患者进食蘑菇后10分钟到2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水样腹泻、乏力等,恢复较快,一般预后好;产生此类症状的蘑菇很多,如:红菇、乳菇、牛肝菌、橙红毒伞、毒光盖伞、月光菌、腊伞、环柄菇等。进食蘑菇后出现症状立即催吐并就医。

    四是生产经营者做到“三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出售野生菌类,避免发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的措施:1.为避免误采误食,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不要盲目采摘、制作和食用野生蘑菇。调查显示毒蘑菇中毒者有八成以上都提到自己是采蘑菇的老手。2.市民在市场上采购蘑菇时一定要谨慎,应向信誉良好的合法超市、供应商购买,对自己不认识或没有食用过的野生蘑菇不要采购、制作和食用。另外,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晒干均不能消除,因此不要在移动商贩处购买新鲜蘑菇或干蘑菇。3.各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谨慎采购供应蘑菇食品,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4.消费者食用蘑菇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首先应立即采取刺激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保留好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参考。5.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的依据。

同时,提醒市民,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早到医院就诊,同时可以立即采取以下方法:如意识清醒,请尽快用手指抠咽部或用器具压迫舌根部促使呕吐,可反复多次尽量把胃内食物呕吐出来以减少毒素吸收;吐、泻严重者,要多饮水并补充电解质,药店出售的治疗腹泻的口服补盐液即可。在自行救治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病人到医院抢救,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消费者如果是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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