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各部门,各办室站(所):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审定同意,现将《仙女山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落实。
附件: 1.仙女山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2.仙女山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仙女山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认真做好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各项工作,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选出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全街道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确保换届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
——坚持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正确导向。围绕新时代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动村(社区)“两委”特别是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
——坚持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全程监督,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巩固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二、明确突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严格人选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坚决不选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的人,不选不讲正气、不敢担当的人,不选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人,不选侵占集体利益、吃拿卡要的人,不选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的人,不选不履行职责、无所作为的人,不选拉票贿选、造谣诬告的人,不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的人,不选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充当“村霸”欺压群众的人,不选涉黑涉恶涉邪教和参与非法宗教的人。
(二)从严审查把关。始终坚持从严从实选人,逐村(社区)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坚持高线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坚决调整不适应不尽职的干部。
严格执行《重庆市村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统筹安排时间,对照人选条件,提前对村(社区)“两委”拟继任人选、新提名人选以及其他人选进行区、乡联审,严把入口关。把牢底线要求,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坚决杜绝进入村“两委”。
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任职。
(三)合理设置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成员等职数。
1.白果村、仙女村、龙宝塘村、桃园村、明星村、荆竹村、庙树村等7个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石梁子社区党委设委员7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组织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
2.白果村、仙女村、龙宝塘村、桃园村、明星村、荆竹村、庙树党支村等7个村委委员设委员5人,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石梁子社区设居委委员7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1名、委员2名组成,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纪检委员兼任。
4.规范村(社区)专职干部职位设置,各村统一设专职干部4名,其中设书记(主任)1名、副书记1名、综合服务专干1名、综合治理专干1名,专职干部从“两委”成员中产生;白果村、荆竹村、仙女村、明星村等4个村根据工作需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增设专职干部;石梁子社区设置专职干部6名,其中书记(主任)1名、副书记1名、综合服务专干2名、综合治理专干2名。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五)优化班子机构。通过换届,力争实现村(社区)“两委”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注重选拔有理想、有文化、有朝气的优秀青年,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对个别年龄较大、身体好能力强干得好、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村“两委”成员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六)拓宽来源渠道。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注重从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中产生,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产生,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新进成员中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一般不少于1名。对社区“两委”成员,注重从高校毕业生、专业社工、志愿者中产生,有代表性的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中的负责人也可推荐作为候选人。应当重视推荐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三、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
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从2021年1月启动、6月底前结束。所有村(社区)“两委”原则上都应按时换届。
(一)前期准备(2021年1月18日前)
1.成立机构。①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直接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换届工作有人抓、有人管。②街道向每个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做到一村(社区)一组,对村(社区)实行包干指导,选举不成功、工作组不能撤。
2.谈话明责。2021年1月8日前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逐一谈话,压紧压实他们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调查摸底。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换届指导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村逐社区调研分析,摸准摸透社情、民情、选情,做到“四遍访、六清楚”,即:遍访村(社区)“两委”成员、遍访村(社区)党员、遍访村(居)民代表、遍访有参选意向人员,清楚每个村(社区)的发展稳定、班子运转及班子成员公信度、党员现状、人选储备、党员群众愿望诉求、风险隐患等。重点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认真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遍访工作在2021年1月14日前完成。
4.集中整顿。集中整顿家族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矛盾问题集中、群众反映突出、班子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党组织。对排查确定的换届难点村(社区)党组织,确保在2021年1月15日前整顿到位。对确实没有合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对其他村(社区)也紧盯不放,防止盲目乐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5.离任审计。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农发〔2020〕15号)精神,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审计工作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6.做好人选预案。由各联系村领导牵头,组织指导工作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换届人选调查摸底,结合研判分析和平时掌握情况,逐村(社区)逐社区形成换届人事安排预案,明确书记(主任)人选、继任新任人选、专职干部人选、“两委”交叉任职人选、村(居)选举委员会人选、监督委员会委员人选、村(居)民小组长人选、村(居)民代表人选,以及群团组织人选、下设党支部书记人选、参加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人选等,做到心中有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人选是新任的,应提前到岗,让其牵头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选摸底工作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可结合村(社区)“四遍访、六清楚”一并开展。
(二)部署启动(2021年1月31日前)
1.制定文件方案。①制定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1月1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换届指导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并附上格式文书。②各村(社区)街道派驻指导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在2021年1月15日前分别形成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实施方案。
2.搞好风险防范。街道会同村(社区)加强对换届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预判,包括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反弹风险等,在2021年1月15日前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
3.正式启动换届。拟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统一进行安排部署。换届依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完成后,按照有关程序紧接着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4.开展业务培训。拟于2021年1月18日动员部署会后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本级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村(社区)工作组成员,村(社区)专职干部、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
5.上报书面请示。2021年1月2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街道党工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6.分工推进落实。按照街道党工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同志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情况,重要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汇报。
(三)宣传发动(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
1.集中宣传。2021年2月10日前利用标语板报、公告信件等传统方式和短信微信、远程教育等新型阵地,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要求、人选标准、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教育动员。2021年2月3日前对长期在家的党员群众,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参与支持选举;同时,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外出务工的党员群众,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积极参加选举。
3.确定人数。2021年2月3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5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四)组织选举(2021年2月至6月)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月至3月完成)
(1)确定人选(2021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
①制定办法。2021年2月5日前街道换届综合组按照区委制定的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形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②民主测评。2021年2月8日前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③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2021年2月8日前,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街道党工委可直接提名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街道党工委初审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④街道党工委委研究推荐。2021年2月9日前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名单报送区委组织部。
⑤进行资格联审。2021年2月22日前将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联审。联审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其资格。街道党工委将通过联审的委员、副书记人选名单和区委组织部研究的书记人选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⑥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2月23日前在街道党工委派驻工作组的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
⑦组织开展考察。2021年2月26日前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
⑧街道党工委研究反馈。2021年3月8日前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结合考察情况,研究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区委组织部上报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备案表、考察材料。区委组织部反馈审议结果后,街道党工委将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反馈村(社区)党组织。
⑨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3月8日前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⑩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9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情况,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
⑪请示批复。2021年3月15日前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
⑫纪律承诺。2021年3月17日前街道党工委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村(社区)党组织统一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的承诺书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大会选举(2021年3月下旬)
(1)筹备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在街道派驻工作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①起草报告。2021年3月19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2021年2月19日前);广泛征求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村注重听取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老同志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意见,社区注重听取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在换届指导工作组的帮助下形成送审稿,2021年3月18日前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②准备文件。2021年3月18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
③会议研究。2021年3月18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
④下发通知。2021年3月19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
⑤布置会场。2021年3月23日前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党员的座区和坐席,可按各地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2)大会议程。2021年3月24日前党员大会一般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议程: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4.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8.组织候选人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9.组织选举。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①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②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③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④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⑤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10.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11.主持人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12.通过大会工作报告。大会休会。13.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14.大会复会。主持人宣布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15.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16.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3)报告批复。2021年3月31日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街道党工委及时对选举结果作出批复,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当选书记的批复文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同时,各村(社区)党组织合理安排时间,指导下设党支部完成换届。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月至6月完成)
(1)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4月上旬)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各村(社区)按照《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重庆市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社区)的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选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的缺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现变动的,应当及时公布。
(2)做好选民登记(2021年4月30日前)
根据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流动人口众多等新情况、新特点,各地要严格依法扎实细致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要严格按照程序全面准确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要求予以公布,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3)提名确定候选人(2021年5月10日前)
各村(社区)在组织候选人提名时,要积极引导选民把坚持候选人资格条件与维护自身民主权利有机统一起来,合理确定职位和职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候选人条件提名候选人。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区级部门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乡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名单反馈给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在上级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可安排在指定场所与村(居)民见面,了解民情民意,介绍履职设想,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严防出现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
(4)召开选举大会(2021年5月20日前)
投票选举大会是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都很强的活动,必须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特别要组织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确定选举工作人员等投票前的准备工作。各联系村(社区)领导、换届指导工作组、选举工作人员要深入到各村现场指导,维护好投票选举大会秩序。选举大会现场必须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保障选民无干扰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人口过多或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可增设分会场。投票结束后,将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当众验证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签章,在完成计票的当日张榜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5)做好新一届其他相关组织成员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
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后,要在30日内依法及时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组织产生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
(五)交接总结(2021年6月底前)
①有针对性地做好离任干部、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
②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研究确定专职干部人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
③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④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建立健全换届工作档案和村(社区)干部档案,妥善处理后续工作。
⑤组织开展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村(社区)书记、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一)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深入开展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宣传,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加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成员、参与竞职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他们签订纪律承诺书。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不准以吃请、送钱送物、私下承诺许愿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虚假委托等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准通过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诬告陷害他人、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等扰乱换届秩序;不准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不准以冲击选举会场、抢夺和损坏票箱、伪造虚报选票、篡改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不准利用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介绍履职设想、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全程监督。镇纪委要会同有关办室,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邮箱信箱等方式,畅通村“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及时受理、逐一核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执行换届纪律不严、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以坚强有力的领导、务实管用的措施、深入扎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要认真落实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包村(社区)。把抓换届工作情况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成立换届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机关各内设机构、各村(社区)要保障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加强全程指导。落实换届方案前置审查,各村(社区)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由街道党工委逐一审核把关,方案内容要时间到天、责任到人。街道组建8个派驻工作组,深入村(社区)进行全程督促指导,指导组组长原则上与包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一致。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和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村“两委”换届进度和动态,及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选情比较复杂的地方,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依法严厉打击企图干扰破坏选举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加大选举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坚决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2:
仙女山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主要阶段 |
时间节点 |
具体任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第一阶段 前期准备 |
2021年 1月18日前 |
制定街道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送审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0日前 |
成立街道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0日前 | ||
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1月10日前 | ||
召开领导小组会(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审议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区级领导联系包点分工、有关机构及指导组等)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8日前 | ||
组建8个换届指导工作组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8日前 | ||
街道党工委会审定换届工作文件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街道向每个村(社区)派驻换届指导工作组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街道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逐村(社区)调研分析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1月8日前 | ||
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逐一谈话,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
卫中华、杨勇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对选情复杂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整治和化解矛盾问题 |
有关联系村领导 |
有关换届指导工作组、有关村(社区) |
2021年1月15日前 | ||
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按规定张榜公布 |
江洋 |
财务审计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逐村逐社区形成换届人事安排预案 |
杨勇 |
组织人事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第二阶段 部署启动 |
2021年 1月底前 |
印发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印发换届纪律文件,组织相关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
周俊峰 |
纪律监督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换届风险防范工作预案 |
冉小明、周俊峰 |
信访接待与舆情监测组、纪律监督组、疫情防控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第二阶段 部署启动 |
2021年 1月底前 |
对照全区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分别制定“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1月13日前 |
审核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分别制定“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5日前 | ||
召开街道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18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1月25日前 | ||
街道党工委研究批复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1月27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有关事宜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1月29日前 | ||
第三阶段 宣传动员 |
2021年 1月下旬 至 2月上旬 |
通过标语板报、公告信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
杨勇、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政策宣传组、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10日前 |
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引导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3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和区委组织部备案 |
杨勇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3日前 | ||
对前期准备及宣传动员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指导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2月3日前 | ||
第四阶段 组织选举 |
党组织选举 2021年 2月至3月 |
确定人选(2月上旬-3月中旬) |
|||
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和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 |
2021年2月5日前 | ||
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8日前 | ||
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8日前 | ||
研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2月9日前 | ||
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联审并反馈结果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22日前 | ||
村(社区)党组 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2月23日前 | ||
第四阶段 组织选举 |
党组织选举 2021年 2月至3月 |
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考察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2月26日前 |
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区委组织部上报书记预备人选备案表、考察材料 |
卫中华、杨勇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列席 |
2021年3月2日前 | ||
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对村(社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反馈街道党工委 |
杨勇 |
组织人事组负责联系对接区委组织部 |
2021年3月5日前 | ||
街道党工委将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反馈村(社区)党组织 |
杨勇 |
组织人事组、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8日前 | ||
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 |
街道全体班子成员 |
综合组 |
2021年3月8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日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3月9日前 | ||
上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3月15日前 | ||
对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批复 |
郑太春、杨勇 |
综合组 |
2021年3月16日前 | ||
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并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
周俊峰 |
各村(社区)党组织 |
2021年3月17日前 | ||
大会选举(3月24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总结过去5年工作成绩,对未来5年作出安排)【2021年2月19日前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初稿,3月12日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送审稿,3月18日前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19日前 | ||
准备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会议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19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小组长或下设党支部书记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其他事项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19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19日前 | ||
第四阶段 组织选举 |
党组织选举 2021年 2月至3月 |
布置会场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3日前 |
抽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筹备情况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2-23日 | ||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4日 | ||
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4日 | ||
巡回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4日 | ||
报告批复(3月31日前) |
|||||
村(社区)党组织书面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选举情况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5日前 | ||
街道党工委对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
郑太春、杨勇 |
综合组 |
2021年3月26日前 | ||
街道党工委将选举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杨勇 |
组织人事组 |
2021年3月31日前 | ||
完成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换届选举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31日前 | ||
第四阶段 组织选举 |
村居委选举 2021年 4月至6月 |
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4月10日前) |
|||
制定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建议稿 |
郑太春、李友平 |
综合组、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3月28日前 | ||
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具体名额和推选方式 |
郑太春、李友平 |
综合组、各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各乡镇(街道)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日前 | ||
发布“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名额和推选方式”公告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日前 | ||
召开会议推荐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人选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6日前 | ||
对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分工,并向全体村(居)民公布。同时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
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7日前 | ||
制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村(社区)一案,并区、街道两级换届指导组备案审查;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时间、投票时段、会场设置及地点进行公告(选举日30日前) |
郑太春、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0日前 | ||
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宣传车、宣传栏、群众会议、咨询站、标语、口号等方式,广泛开展选举法规、政策、规定、纪律宣传;组织相关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
李友平、周俊峰、杨勇 |
政策宣传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0日前 | ||
第四阶段 组织选举 |
村居委选举 2021年 4月至6月 |
选民登记(4月30日前) |
|||
公布选民登记日,明确登记对象,确定登记方法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1日前 | ||
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6日前 | ||
审核选民名单并受理有关申诉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28日前 | ||
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选举日前20日)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4月30日前 | ||
根据选民登记发放选民证,由村民签收。(选举日15日前)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5日前 | ||
提名确定候选人(5月14日前) |
|||||
发布提名候选人选举时间、投票时段、会场设置、地点以及选举工作人员公告(选举日10日前)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7日前 | ||
提名确定候选人,发布提名结果公告,填结果报告单。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0日前 |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
郑太春、杨勇、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1日前 | ||
经街道党工委初审后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区级进行联审 |
杨勇、李友平 |
综合组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对接 |
2021年5月12日前 | ||
联审结果反馈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候选人名单公告,并组织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选举日5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为候选人的,应发布变更公告 |
杨勇、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12年5月14日前 | ||
投票前的准备(5月19日前) |
|||||
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日工作人员,并在选举日前(选举日5日前)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4日前 | ||
设计和印制选票并签封。 |
郑太春、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7日前 | ||
在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办理委托投票并公布委授托人员名单(选举日2日前)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8日前 | ||
第四阶段 组织选举 |
村居委选举 2021年 4月至6月 |
布置会场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9日前 |
换届指导工作组对各村(居)换届选举筹备情况进行指导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18-19日 | ||
投票选举(5月20日前) |
|||||
召开选举大会,填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三份,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发布投票结果公告、当选公告。 |
郑太春、李友平 各联系村领导 |
综合组、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20日 | ||
各村居换届指导工作组入村开展指导 |
各联系村领导 |
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5月20日 | ||
参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后30日内) |
李友平、周俊峰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换届派驻工作组 |
2021年6月20日前 | ||
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连等村级配套组织 |
杨勇、田熙、陈林,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办室 |
2021年6月25前 | ||
第五阶段 交接总结 |
2021年 6月底前 |
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村(社区)干部待遇及工作经费等有关事宜 |
全体班子成员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1年5月30日前 |
有针对性地做好离任干部、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驻村(居)工作组 |
2021年5月30日前 | ||
党员大会闭幕后7天内,街道党工委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驻村(居)工作组 |
2021年3月31日前 | ||
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后10天内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监督,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各驻村(居)工作组 |
2021年5月30日前 | ||
研究确定专职干部人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村(社区)两委、各驻村(居)工作组 |
2021年5月30日前 | ||
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
各联系村领导 |
各驻村(居)工作组 |
2021年6月20日前 | ||
街道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并报备,建立健全换届工作档案和村(社区)干部档案【村(社区)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单独成卷】,妥善处理后续工作 |
全体班子成员 |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换届工作机构、各村(社区) |
2021年6月30日前 | ||
2021年 9月30日前 |
组织开展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 |
李友平、杨勇 |
党群办、社会事务办(民政) |
选举结束3个月内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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