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1651B/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文复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文复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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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居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完成本级财政税收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文复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内设5机构,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本单位本年剥离5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4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3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9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19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1.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8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0.17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支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场镇提升工程项目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万元,比2024年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800万元,用于文复乡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84万元,比2024年减少0.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万元,比2024年减少0.73万元。本年无公车购置安排,与2024年持平。“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7.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个金额282.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田    联系方式023-777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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