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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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5771561303/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石桥乡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政府部门最基层的单位,即乡人民政府,全乡辖6个行政村,43个农业社,1个居委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乡村和谐。

(二)单位构成。政府现下设8个办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我乡下设事业单位7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1.55万元(含上年结转收入8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1.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加,导致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今年较上年新增场镇提升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50.27万元,国防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4.8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8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2万元,农林水事务391.07万元,住房保障8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加,导致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今年较上年新增场镇提升项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55万元,比2022年增加10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53万元,比2022年增加99.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导致社保等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7.02万元,比2022年增加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遗属人员补贴调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石桥乡2023年未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乡无因公出国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0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近两年我乡无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8.24万元,比上年增加21.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办公经费未结算,需要在2023年进行结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共4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7.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司马鸿雁       

联系方式:023-77747046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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