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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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5771561303/2022-00108 [ 发文字号 ] 石桥府发〔2022〕9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石桥乡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发布日期 ] 2022-12-02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桥乡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石桥乡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21123     


石桥乡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我乡按照区上要求并结合文明实践、乡村善治、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由于受资金筹集难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村在推进过中也出现了坚持不好的现象。根据上级要求,市区两级均把乡村治理积分制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内容,为此,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原来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持续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

二、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把乡村治理积分制作为“三治”融合建设的有效载体,整合理事会、评议会、社会等各方资源,落实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问题为导向、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积分制的引导作用,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前提下,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积极探索创新,不搞“一刀切”,有效且深入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具体目标任务

原则上,到2022年年底,100%以上的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全乡实现积分制全覆盖。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村支两委是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各行政村要落实积分管理员1名,主要从事积分佐证资料收集、记录、公示等工作。同时要建立积分审核工作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兼任,成员由积分管理员、村支两委成员、农业社社长),主要负责村民积分审核等具体工作。

(二)积分对象。积分对象为行政村常住村民,以户为单位积分。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户籍村民,经村两委”同意,可参照本村村民参与积分管理。

(三)积分项目。积分项目主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总体分为积分制”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2个方面,分别包括平安建设、传统美德、环境卫生、激励引导4大类,涵盖遵纪守法、孝老爱亲、评比表彰、示范带动、公益环保、积分奖励等37

各村参考上述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侧重点,结合村规民约,因地制宜,调整和完善积分项目及分值,形成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细则报乡上同意后实施。

五、积分管理

(一)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村民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积分管理员申报,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积分管理员在收集、整理村民申报积分的同村,还要多渠道主动收集积分事项。

(二)一月一审核。村积分审核工作组每月对行政村民积分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同时报送乡积分审定工作组审定。

(三)一季一公示。乡上和各村要在乡、村公示栏设立“积分公示栏”,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村积分审核工作组和乡上积分审定工作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六、积分结果运用

精神鼓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年度内积分可累积使用,次年清零重新积分。

(一)积分兑换。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积分超市,确定积分兑换方式和物品,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合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各行政村也可结合实际,创新多元化积分兑换方式。

(二)开展“积分制+”活动。年度累计积分作为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先选优的依据。参加“最美庭院”“最美阳台”“绿色家庭”等评比的必须是累计获得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三)设立红黑榜。对获得最美家庭、文明示范户等荣誉的家庭列入红榜,将道德失范、违规违纪等农户列入黑榜,积分不予兑换。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要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加强宣传,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村支两委作为实施主体,要积极探索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工作,积分评价办法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做到全过程公开、群众全环节参与。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各村可探索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帮扶部门捐赠和社会力量捐赠筹集资金。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分制运行情况将作为乡村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村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乡组织办、乡宣传办、乡民政办、乡经发办、乡平安办、乡农业服务中心等涉及乡村治理的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定期组织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乡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村要深入总结积分制推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推广运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推广运用情况报送。各村每半年向乡上报送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平时得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石桥乡乡村治理积分管理细则正、负面清单

石桥府发〔2022〕98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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