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5771561303/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石桥府发〔2022〕7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石桥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8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采用常规化和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普法教育制度化,特制定2022年度检查和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石桥苗族土家族乡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宣传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加强2022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特制定2022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围绕不发生森林火警或森林火灾的发生目标,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努力推进全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全乡森林生态建设安全,实现生态石桥作出新贡献。
二、 宣传内容
(一)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武隆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三)开展森林防火先进典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树立森林防火先进,警醒林区单位和个人违规用火行为。
(四)大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三、宣传形式
(一)科普宣传。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结合3月26日第1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针对性地组织、协调当地教办联合在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课,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竞赛活动,普及森林防火常识。
(二)车辆宣传。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社区宣传。广泛组织林区社会单位、企业,落实森林防火宣传责任,采取张贴森林防火通告,书写森林防火标语,发放护林公约,森林防火告知书,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站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
(四)集中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在林区主要道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站等,加强对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扑救知识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经营单位了解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宣传时间
森林防火宣传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区上确定,3月为全乡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月。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单位部门,在1月至5月,7月至10月森林防火期内,特别是3月份,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在此基础上,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关键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五、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关键,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做好宣传工作是《森林防火条例》赋予全乡人民的职责,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强化保障。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印森林防火宣传手册,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放,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村民委员会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和不同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的协调开展,并将开展的情况于5月31日书面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乡防火办针对各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纳入乡对各村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