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5771561303/2021-00049 | [ 发文字号 ] | 石桥府发〔2021〕54号 |
[ 主题分类 ] | 金融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石桥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5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反诈宣传预警劝阻专(兼)职队伍和预警劝阻工作奖励激励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危害全乡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手段,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了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石桥乡反诈专项行动预警劝阻专(兼)职队伍,其人员组成如下:
队 长:李宗季 乡长
副队长:舒德奎 政法书记、副乡长
范玉伟 宣传统战委员
队 员:各办室和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主任。
各村居分别成立反诈专项行动预警劝阻专业队伍,由联系村领导任队长,各村居主任和驻村干部为副队长,各村居民小组长为队员。
附件:1. 石桥乡各村反诈专项行动预警劝阻专(兼)职队伍名册
2. 石桥乡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工作奖励激励制度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附件1
石桥乡各村居反诈专项行动预警劝阻专(兼)职队伍名册
村别 | 队长 | 副队长 | 队员 |
社区居委 | 黄传绪 | 姜小琴 | 廖鹏、陈兴建、代乾书、李春艳、张胜银、曾国春 |
八角村 | 舒德奎 | 廖道贵 唐元辉 | 周志友、张世华、代正东、夏远洪、梅建芬、张萍、张廷平、夏吉兵、王中林、杨长江、刘建国、袁维林、陈显忠 |
香龙村 | 温丽萍 | 曾维斌 袁光兵 | 李纸香、张光奎、肖业梅、邓雪飞、王天碧、胡如江、李春华、刘达文、牟洪春、何万法、胡学全、陈万全、代乾生、廖道琴 |
天池村 | 冉义明 | 冯银海 陈兴荣 | 张庆华、夏大兰、周春霞、肖业伟、代乾明、陈家伦、代亨华、廖道友、雷玉祥、陈余堡、邹廷明、梅德国 |
六棱村 | 陈 建 | 冉崇森 张 川 | 陈文兵、李朝会、冉静、杨中慧、李成杨、杨成兵、张永均、潘云江 |
大坪村 | 范玉伟 | 张 健 金 涛 | 甘元周、甘冬梅、张庆容、应永琴、叶友财、刘长胜、孙吉华、张毫胜、刘万祥 |
贾角村 | 杨世兰 | 涂祥成 毛建国 | 陈建钢、王清梅、陈建敏、张勇、李建瑜、唐金于、陈同荣、冉进兵、张永胜 |
附件2
石桥乡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工作奖励激励制度
为加强对反诈预警劝阻工作的管理,把反诈预警劝阻纳入常规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反诈预警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进反诈预警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乡党员干部加强反诈宣传,并有反诈预警劝阻他人的责任和义务。
二、对发现因诈受骗人员及时预警劝阻,并做好反诈宣传,防止受骗。
三、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各类媒介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并通过发生在身边的群众受骗事例,警示大家,从而营造反诈宣传浓厚氛围。
四、对预警人员及时劝阻,并成功劝阻者,给予激励回馈。对反诈宣传预警劝阻优秀人员,优先推荐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武隆”人物、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评选活动。
五、在开展党员、干部、职工评优选先时,应将其参与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工作的表现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在发展党员时,可将其参与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工作表作为考察条件,全面激发公民的社会责任。
六、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反诈宣传预警劝阻工作中来。
七、凡发现反诈预警劝阻工作不力,因受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所涉村(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
八、凡发现户籍在乡涉嫌诈骗人员,要及时劝阻,因预警劝阻工作不力,继续涉嫌诈骗违法行为的,对所涉村居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