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5771561303/2020-01185 | [ 发文字号 ] | 石桥府发〔2020〕44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石桥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8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通知》举措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机关各办室:
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贯彻实施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全年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宣传经费、培训经费、会展经费等公用经费压减10%。
二、过紧日子的工作举措
1. 严格车辆管理。取消购置公务车辆计划。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严格派车审批制度,建立公车使用、维修、用油等管理台帐,除上级检查、调研、项目验收外,一律不派公车。
2. 严格公休管理。不再发放未休公休假补贴,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合理安排职工轮休。
3. 严格食堂管理。一是不再采取食堂外包的方式,由党政办负责采购食材,劳务派遣的2名炊事人员负责食材加工。二是建立食材采购台帐,定期进行公示,按月进行降费对比。三是严禁来乡办事除村社干部以外的人员食堂用餐。
4. 严格办公经费管理。一是严格广告标语管理。对可制可不制的广告,一律不制作;对必需制作的广告,必须提前向党政办进行申报审批,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制作。对应由各办室支付的专项工作经费,严禁占用公用办公经费。二是划清乡、村两级界限。应由各村承担的广告费用由各村工作经费进行支付,严禁村社占用乡级办公经费、调用乡级办公用品。
5. 严格规划编制。各类规划、可研报告、评审报告等编制经费,由乡政府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分类实施,原则上自行编制,确无能力自行编制的须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委托第三方实施。
6. 优化办公网络费用。按照区上要求,逐年退出840元/人/年应由个人承担的电教费。
7. 严格出差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18〕18号)。严格执行派差制度,凭票据实报销差旅费,纠正差旅费“福利化”行为,拉开差距,法定假日期间严禁报销差旅费。暂不实行8小时以外值班生活补助政策。
8. 严格项目管理。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超概算,确需增加设计之余建设内容,应通过党委会研究确定。严禁出现个人违规借款行为。
9. 严格资产管理。将国有资产有效转化成资源和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机关事业单位门面等经营性资产重新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统一处置。
10. 严格水电管理。全面清理职工周转房的用水用电,由职工自行承担周转房水电费用。
11. 严格部门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零结转”制度,定期清理各办室的工作经费,应由各办室承担的费用,优先使用办室经费支出。办室经费不够的情况下,再使用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各办室的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使用。
12. 严管工会管理。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严禁以公会名义变相发钱发物。
13. 严格报刊管理。除区委规定的党报党刊外,其余报刊一律不予征订。
三、加强监督检查
乡财政办要加强对财政运行情况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