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清朝属遗爱乡,民国初年地方势力割据自封,曾在现卡子设立办事处,称上遗爱乡。1939年撤并于江口镇。1953年析江口镇九、十、十一、十二等四个保置石桥乡,以其境内板河沟上清咸丰时建有石桥一座得以命名,乡政府驻青枫村王家坪。1958年改公社,驻地迁至沙田。1983年复乡。1992年将贾角山乡并入石桥乡,1995年析出恢复贾角山乡。2001年,石桥乡政府驻地由八角村沙田迁至该村板栗湾。2009年9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石桥苗族土家族乡。

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位于武隆区东南部,距城区27公里,东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润溪乡为邻,南与浩口苗族仡佬族乡、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洛龙镇接壤,西和凤山街道为邻,北和江口镇相连。辖区面积102.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3.2万亩、林地面积12.69万亩,辖八角、香龙、天池、大坪、贾角、六棱及石桥社区7个村(居)45个村(居)民小组,3502户12584人,乡内有苗族、土家族、仡佬族、仫佬族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4299人,占总人口数38.31%。辖区内有乡派出所1所,中心卫生院1所,中心小学2所,幼儿园1所。先后获评“重庆市卫生乡镇”“芙蓉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等荣誉称号。

一是自然资源富集。部分芙蓉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乡境内,拥有芙蓉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黑叶猴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境内海拔300—1800米,立体气候明显,5000多亩水域面积,既可低山戏水,又可高山纳凉,森林覆盖率高达70%。二是区位交通优越。距渝湘高铁武隆站20分钟车程,距渝湘高速黄草下道口25分钟车程,距武隆城区30分钟车程;省道武务公路及正在建设中的武道高速贯穿全境,将建设开放式服务区1个、下道口1个,建成后距武隆城区仅15分钟车程。建成环湖13公里公路和3公里滨湖步道,休闲观湖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三是民族文化凸显。有“一搬仰(推豆花)、二旋毛(杀土鸡)、三啼挎(打糍粑)”等民俗美食文化。有唢呐、芦笙等民族乐器文化。有迎客、敬酒等民歌;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木叶吹奏;有独竹漂、背篼龙、龙舟赛等民族体育文化(背篼龙项目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中荣获二等奖、龙舟赛项目在区内外比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建成了全区首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体验园。四是产业基础较好。有存栏20万只、日产蛋18万枚规模的蛋鸡养殖场1个(规模为渝东南第一)及500头肉牛规模养殖场1个,年综合产值5000万元。有集酒文化展示、民宿接待、白酒生产等于一体的渝东南第一大酒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基地—天池桃源。有林果、烤烟、金银花、花椒、榨菜等特色种植业1.3万亩。有总规模达1000亩的脆桃、葡萄、火龙果、草莓采摘园。五是周边景区集聚。与芙蓉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及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芙蓉洞紧密相连,紧邻重庆市唯一的仡佬族特色村寨—浩口乡田家寨及红军渡、朱子溪等乡村旅游点。

下一步,石桥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落实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加快建成新时代新征程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石桥。


办公地址: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街道1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7747000

政府网站:https://cqwl.gov.cn/bmjz_sites/jz/sqx_98930/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辖区的民政、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负责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党群办牌子)。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督促检查、民宗侨台、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政协、武装工作;负责应急协调、公共服务等统筹管理;负责法制、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其他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在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处理人大日常事务,起草编写主席团文件、材料,会议准备、人代会筹备,资料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的建设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基本建设、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减负、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依法管理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生产;承担其他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管理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城乡低保、养老五保、老龄和残疾人事业、防灾减灾、救灾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劳务培训、医疗保障等管理;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村居委自治组织建设、村社区公益性阵地建设等工作;承担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信访稳定等方针政策;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制创建,指导村居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和法制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发治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实施,辖区内生产建设(含交通建设)、公共设施、农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其他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财务活动;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债权债务、村级财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保值增值、政府采购等工作;协调税务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乡村交通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管理等职责;承办落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承担其他应急管理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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