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高龄津贴
发放范围
具有武隆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发放标准
1. 80周岁(含)~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元;
2. 90周岁(含)~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3.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申请时准备材料
高龄老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由本人或亲属作为代理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武隆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2.受理并公示。村(居)委会受理后,在当地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3日,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如对户籍、年龄有异议的,申请人需补充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填写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审查、审批并公示。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民政)办负责对申请对象户籍、年龄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后将《武隆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书面说明理由并做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解释工作。
4.发放。所有高龄津贴均通过“一卡通”系统将高龄津贴发放到人。
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
1.是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
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对重病失能老年人,可邀请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调查,对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并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公示结果。经审核和公示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上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3.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
4.动态管理。对象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或死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核准后,从次月起停发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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