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39787197/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平桥镇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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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镇人民政府,主要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帮助贫困农户脱贫,改善我镇农业基础设施及一般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镇内设综合办室机构为9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本轮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3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7.92万元,主要是上年支出进度快,结转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5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49万元,农林水事务1297万元,住房保障72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减少317.9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万元,比2021年的1789万元减少3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居补助调标、结算补助增加补发等,该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消防队经费,政府机关运转公用经费,社会事业发展(安全维稳、扶贫、征兵、宣传、环保)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77万元,比2021年的1447万元减少1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该支出主要用于场镇保洁及维护、园区公共市政管理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1年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保持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1年相比未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镇作为全国产业强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项目,使用公务车下乡次数上升,费用增加,但我镇将严格保证“三公”经费总金额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镇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该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预算内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杰     联系方式:023-7778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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