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平桥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幅员面积73.40平方公里,全镇共有耕地面积35159亩,辖8村1社区,54个村民小组,5个居民小组。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镇人民政府,主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负责辖区内社会事务保障、环境保护和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居民素质;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辖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依法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负责辖区内社区(村)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订辖区社区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举办社区(村)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镇设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等行政部门和事业部门(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我镇今年底与去年底人员变动情况为,去年财政供养人员为64人,今年底为64人,无变化。本单位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自负;统筹兼顾,分类施策;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存在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459.81万元,支出总计3,459.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9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25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46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2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206.5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2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9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林水项目结转资金大,本年支出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720.97万元,占65.5%;项目支出907.39万元,占3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3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11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建设,加快了资金兑付,结转资金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9.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9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46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89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预算基本支出,未预算项目支出,因此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差距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6.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9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薪酬正常调标,村级人员各类经费正常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56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按产业项目推进进程支付资金,2020年结转项目资金未按预计情况在本年度兑付完毕。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11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建设,加快了资金兑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78万元,占3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5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包含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正常的人员薪资上涨部分以及各个办室使用但由单位统一开支的金额计入该功能分类;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3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各个办室使用但由单位统一开支的金额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8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各个办室使用但由单位统一开支的金额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7.70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0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各个办室使用但由单位统一开支的金额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81.27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2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场镇的环境卫生及规划设计进行改造升级,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1,149.40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8.24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按产业项目推进进程支付资金,2020年结转项目资金未按预计情况在本年度兑付完毕。
(7)住房保障支出91.5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7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正常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99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的老党员补贴、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在本年度进行发放,以及本年度正常的薪资调标、系列社会保障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7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3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时间紧张,部分公用经费结转至第二年进行支付兑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的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的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1年度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21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4.公务接待费4.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费用。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76批次1,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部分会议,涉及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减少,开支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电费、邮电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宣传及物资采购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1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支付时间紧张,部分机关运行经费结转至2022年进行支付兑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420.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各项目绩效自评的综合得分均在90分以上,绩效评价等级均为“优秀”,各个项目资金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前期实地考察论证与上会讨论,以及使用过程中做好公示、公告工作,保障了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公平性、公开性、规范性,积极发挥项目资金绩效,巩固提升了我镇脱贫工作和产业发展的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62/65*100%=95%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2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1.5 | ||
基础信息完善 |
1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评分要求: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
||||||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过程 |
预算执行(12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预算完成率=75.97% |
比率≥100%,得2分;100%>结果≥90%,得1.5分;90%>结果≥80%,得1分;80%﹥比率≥60%的,得0.5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0.5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125.93% |
比率≤3%的,得2分;3%﹤比率≤10%的,得1分;比率>10%的,得0分。 |
0 | ||
结转结余率 |
2 |
结转结余率=27.75% |
比率≤5%的,得2分;5%﹤比率≤10%的,得1分;10%﹤比率≤15%的,得0.5分;比率>15%的,得0分。 |
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69.75%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99.93%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0%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0 | ||
过程 |
预算管理(9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3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3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
过程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5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5 |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
||||||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
||||||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1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2.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
资产管理(4分) |
资产管理安全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2 | |
1.资产保存完整; |
||||||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
||||||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
||||||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
2 | ||
产出 |
职责履行(35分) |
基础设施类项目 |
6 |
1.新硬化过家楼长130米,宽5.5米;徐家湾、高屋基和花田组入户路580米,宽3.5米;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6 |
2.改扩建渠堰0.94千米,配套安装管道5.6千米,解决和保障56户176人的农户用水问题; |
||||||
3.工程完工及时率达90%以上; |
||||||
4.资金兑付及时率达90%以上; |
||||||
5.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达80%以上; |
||||||
6.改善群众生活用水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发展; |
||||||
基本民生类项目 |
5 |
1.建设红薯淀粉生产线1条,年加工能力500万斤;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5 | ||
2.对红薯种植户进行补贴,在全镇新建红薯种植基地10000亩; |
||||||
3.在平桥镇8个村发展以商薯19、渝薯198、渝薯50为主的红薯种植基地,统一栽植品种,统一技术管理; |
||||||
4.脱贫户外出务工一年一次交通费往返补助; |
||||||
5.带动周边红薯产业发展、村民务工收入、减轻外出务工负担; |
||||||
灾害补助类项目 |
5 |
1.受灾房屋直接补助;受灾房屋维修加固补助;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5 | ||
2.公路堡坎因自然灾后损毁进行修复; |
||||||
3.人饮水池、渠堰因自然灾后损毁进行修复; |
||||||
4.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生产和水利受灾损补助; |
||||||
5.对辖区内受灾事件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更大的损失 |
||||||
时效指标 |
7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支出月数≥12月的,得7分;12月>比率≥10月,得4分;比率<10月得0分。 |
7 | ||
机关运行建设 |
6 |
1.我镇本年公用经费支出274.79万元; |
按照资金计划文件执行,得6分;未按照资金计划文件执行,按相应比例得分。 |
6 | ||
2.我镇本年人员经费支出1446.18万元; |
||||||
3.我镇本年项目经费支出907.39万元; |
||||||
6 |
4.保障我镇1个社区运行经费; |
全部符合得满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6 | |||
5.保障我镇8个行政村运行经费; |
||||||
6.保障我镇机关2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经费; |
||||||
7.全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次以上; |
||||||
8.全年开展干部业务培训20次以上,提升干部知识储备,保障工作质量的提高。 |
||||||
9.全年开展党性教育10次以上,确保干部思想不滑坡; |
||||||
10.全年开展工会活动2次以上,凝聚干部力量; |
||||||
效益 |
经济效益(5分) |
脱贫人口收入 |
5 |
我镇脱贫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目标值≥10000元,得10分;9000元≤目标值<9500元,得8分;8500元≤目标值<9000元,得6分;8000元≤目标值<8500元,得4分;7500元<目标值<8000元,得2分;目标值≤7500元,得0分。 |
5 |
生态效益(10分) |
生态环境治理 |
10 |
持续治理、改善辖区河道、森林等生态环境 |
目标值≥1000亩,得10分;800亩≤目标值<1000亩,得8分;500亩≤目标值<800亩,得6分;200亩≤目标值<500亩,得4分;0亩<目标值<200亩,得2分;目标值≤0亩,得0分。 |
10 | |
可持续影响(10分) |
社会和谐稳定 |
10 |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
无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得满分,每发生一件扣1分,直至扣完。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群众满意度 |
10 |
群众对政府政策、服务满意度 |
比率≥90%的,得5分;90%>比率≥80%,得4分;80%>比率≥70%,得3分;70%>比率≥60%,得1分;比率<60%得0分。 |
10 | |
小计 |
100 |
- |
- |
92 | ||
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
备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 1.共性指标包括投入和过程,共占30分,各共性指标的权重已由财政部门确定; 2.个性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共占70分(满意度分值设定不超过10分),各个性指标的权重由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个指标分值不低于2分。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区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76 |
12.76 |
12.76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76 |
12.76 |
12.76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预计本年内改扩建渠堰0.94千米,配套安装管道5.6千米,解决和保障56户176人的农户用水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
本年已完成改扩建渠堰0.94千米,配套安装管道5.6千米,解决和保障56户176人的农户用水问题,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提升了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装管道 |
=5.6千米 |
=5.6千米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每米维护金额 |
=5.5元/1米 |
=5.5元/1米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受益贫困户增加 |
≥170人 |
=176人 |
10 |
100% |
10 |
|||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
≥50户 |
=56户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正常运行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邓维 |
联系电话: |
13628263651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万亩红薯种植项目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 |
42 |
42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2 |
42 |
42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上级补助资金42万,在全镇新建红薯种植基地10000亩,在平桥镇8个村发展以商薯19、渝薯198、渝薯50为主的红薯种植基地,统一栽植品种,统一技术管理。财政补助主要用于种苗提供、生产物资补助、技术培训等。 |
上级补助资金42万,实际红薯种植面积完10237.19亩,其中:普通种植面积为7999.8亩,示范片种植面积2237.39亩,种植农户2364户。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红薯种植面积 |
=10000亩 |
=10237亩 |
15 |
100% |
15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98% |
=100% |
15 |
100% |
15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上级补助资金 |
=42万元 |
=42万元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全年红薯种植产值 |
=1320万元 |
=1624万元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带动农户种植 |
≥2000户 |
=2364户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 |
净化空气、改善环境 |
≥95% |
=100% |
5 |
10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红薯基地1万亩,带动周边2万亩 |
≥98% |
=100% |
5 |
100%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红薯种植基地农户满意率 |
≥95% |
=100%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袁禄 |
联系电话: |
023-77785193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1年武隆区平桥镇高屋村联通公路项目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7.79 |
27.79 |
27.79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7.79 |
27.79 |
27.79 |
100% |
1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预计硬化过家楼长130米,宽5.5米;徐家湾、高屋基和花田组入户路580米,宽3.5米,建设性质为通畅,C25砼浇筑路面20cm厚,改善沿路群众出行条件,节约群众出行成本。 |
完成硬化过家楼长130米,宽5.5米;徐家湾、高屋基和花田组入户路580米,宽3.5米,建设性质为通畅,C25砼浇筑路面20cm厚。改善了30人以上的群众生活条件,节省了群众出行成本,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硬化联通公路 |
=710米 |
=710米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每公里费用 |
=39.43万/公里 |
=30人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节省群众出行成本 |
≥20人 |
=30人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
≥20人 |
=30人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正常运行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8% |
=100% |
10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罗来友 |
联系电话: |
023-77786006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1年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 |
总分 |
98.6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17.23 |
86% |
10 |
8.6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 |
20 |
17.23 |
86% |
10 |
8.6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等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防止因灾返贫等项目。 |
通过各村申报和镇现场核实,现已解决14户共46人住房维修加固,1户房屋补助及饮水安全,资金17.23万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剩余2.77万元用于下一年度灾后重建各类补助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数量指标 |
房屋直接补助户数 |
=1户 |
=1户 |
10 |
100% |
10 |
|||
产出指标 |
房屋维修加固 |
=14户 |
=14户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1户房屋补助 |
=1.23万元/户 |
=1.23万元/户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节省受灾群众生活成本 |
≥40人 |
=46人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改善受灾群众生活条件 |
≥40人 |
=46人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正常运行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罗来友 |
联系电话: |
023-77786006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1年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项目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8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 |
8 |
8 |
100% |
1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预计对当年受灾群众的出行、饮水、住房等问题进行解决。1.解决南坪村芹菜湾人饮水池维修资金2.669万元;2.解决南坪村郑亚勇、唐正淑危房重建补助资金1万元和0.6万元;3.解决乌杨村刘兴友危房灾后重建1万元;4.解决中村村青杠林渠堰因自然灾后损毁修复资金0.755万元;5.建议解决南坪村柏树屋基公路堡坎修复1.976万元。 |
1.解决南坪村芹菜湾人饮水池维修资金2.669万元;2.解决南坪村郑亚勇、唐正淑危房重建补助资金1万元和0.6万元;3.解决乌杨村刘兴友危房灾后重建1万元;4.解决中村村青杠林渠堰因自然灾后损毁修复资金0.755万元;5.解决南坪村柏树屋基公路堡坎修复1.976万元。确保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维修加固 |
=3户 |
=3户 |
5 |
100% |
5 |
||
渠堰、水池维修 |
=2处 |
=2处 |
5 |
100% |
5 |
||||
公路堡坎修复 |
=1处 |
=1处 |
5 |
100% |
5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1户房屋补助 |
=8666元/户 |
=8666元/户 |
5 |
100% |
5 |
|||
渠堰、水池维修 |
=17120元/处 |
=17120元/处 |
5 |
100% |
5 |
||||
公路堡坎修复 |
=19760元/处 |
=19760元/处 |
5 |
10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节省受灾群众出行成本 |
≥50人 |
=56人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改善受灾群众生活条件 |
≥50人 |
=56人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正常运行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6%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罗来友 |
联系电话: |
023-77786006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武隆区2020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5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 |
5 |
5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全镇各村农业产业和水利受灾实际情况,重点支持主导产业蔬菜、蚕桑、特色林果、特色畜禽、香料、水产养殖及农村人饮安全水利等范围受灾严重的基地及部分大户给以5.0万元救灾资金支持,主要用于灾后农业生产设施修复、恢复生产所需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等相关工作。 |
对重庆市高屋农业有限公司等7家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南坪村柏树组辣椒种植大户王应友、乌杨村长五间组彭顺禄蚕桑养殖大户等15户农业生产大户,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生产和水利受灾损失较为严重采取现金直补的方式予以资金补助,共计补助资金5万元,减少了重点受灾农户及种植大户的损失。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灾基地或农作物经营主体 |
=22户 |
=22户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定额补助资金 |
=5万元 |
=5万元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减少经营主经济损失 |
=5万元 |
=5万元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经营 |
=22户 |
=22户 |
1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 |
作物涵养土壤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正常运行率 |
≥98% |
=100%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袁禄 |
联系电话: |
023-77785193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武隆红薯粉加工厂建设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300 |
300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0 |
300 |
30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建设红薯淀粉生产线1条,年加工能力500万斤;建设面积约8000平方米红薯粉深加工厂1个,年加工红薯粉1000万公斤。总投资158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晾晒场建设、环保处理、冷链储存库、淀粉沉淀池、设备购置(粉碎机、搅拌机、全自动化红薯淀粉成套设备、薯粉加工成形设备、烘干设备、自动计量包装线、生物质或燃气锅炉)等。 |
主要建设内容已完成:一、厂房租赁及改建(建设面积约8000㎡)。1.完成室内土建工程;2.完成给排水工程;3.完成电气工程建设;4.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二、购置机械设备。1.购置全自动淀粉生产线;2.购置粉饼生产线;3.购置粉条粉丝生产线;4.购置粉渣烘干设备;5.购置地磅设备;6.购置锅炉设备;7.购置淀粉包装机设备;8.购置供水系统;9.安装厨房天然气设备;10.购置红薯炸压榨设备;11.手工粉车间设备等。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红薯淀粉生产能力 |
≥480万斤 |
=500万斤 |
15 |
100% |
15 |
||
建红薯粉深加工厂房 |
≥8000㎡ |
=8262㎡ |
15 |
100% |
15 |
||||
年加工红薯粉 |
≥9800公斤 |
≥10000公斤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开工当年完工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每年实现产值 |
=1950万元 |
=2000万元 |
5 |
100% |
5 |
||
社会效益 |
带动周边红薯产业发展、村民务工收入 |
≥60个就业岗位 |
=70个就业岗位 |
5 |
100% |
5 |
|||
生态效益 |
统筹发展红薯种植,改善作业区生态环境 |
≥98% |
=100% |
5 |
10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带动周边红薯产业发展 |
≥10000亩 |
=10237亩 |
5 |
100%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当地群众及企业职工满意率 |
≥95% |
=98%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袁禄 |
联系电话: |
023-77785193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武隆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0925 |
2.60925 |
2.60925 |
10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60925 |
2.60925 |
2.60925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稳岗就业,对当年导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重庆籍脱贫人口进行交通补助。 |
共补贴全镇207位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费用,合计2.60925万元,鼓舞了脱贫人口的工作干劲,切实减轻了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负担。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外出务工人数 |
=207人 |
=207人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成本指标 |
不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补贴标准(区外市内) |
=50元/人/年 |
=50元/人/年 |
10 |
100% |
10 |
|||
不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补贴标准(市外) |
=100元/人/年 |
=100元/人/年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减少脱贫人口就业支出费用 |
=2.60925元 |
=2.60925元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稳岗就业人数 |
=207人 |
=207人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补助年限 |
1年 |
1年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脱贫人口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张兰英 |
联系电话:13896792005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武隆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第二批 |
总分 |
1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平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1079 |
0.1079 |
0.1079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1079 |
0.1079 |
0.1079 |
10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稳岗就业,对当年导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重庆籍脱贫人口进行交通补助。 |
完成全镇范围内脱贫人口市外就业符合条件的实现交通补贴全覆盖,按每人一年一次往返凭车票据实报销,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负担。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外出务工人数 |
=8人 |
=8人 |
1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成率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成本指标 |
不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补贴标准(区外市内) |
=50元/人/年 |
=50元/人/年 |
10 |
100% |
10 |
|||
不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补贴标准(市外) |
=100元/人/年 |
=100元/人/年 |
1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减少脱贫人口就业支出费用 |
0.1079 |
0.1079 |
1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
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稳岗就业人数 |
=8人 |
=8人 |
1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补助年限 |
1年 |
1年 |
1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脱贫人口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
联系人: |
张兰英 |
联系电话:13896792005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效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未完成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85169”。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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